立法会选举|有炒散群组聘人投票需交身份证 私隐署吁勿随便提供

撰文: 梁祖饶
出版:更新:

12月7日立法会选举在即,《香港01》发现有“炒散”招聘群组提供每人150元报酬,要求应征者于12月7日投票,并表明只需投票便可收钱,没指明投给哪名候选人。应征者要先留下姓名、身份证及住址等个人资料,投票后要在票站外自拍作证明。
招聘的公司为“iCreate Marketing”,职员称该招聘是受客户委托找十几人,透露有其他公司都接了这类工作,并承认会将收集的个人资料交予客户。
廉署称若活动纯粹推广选举,没有诱使选民在选举中投票或不投票予某或某些候选人,选举条例没有施加限制。选举事务处称若发现有违法情况,会转介埶法部门跟进。私隐专员公署提醒市民应先了解收集资料目的及留意相关讯息的真确性。

【01侦查YouTube Playlist】

有“炒散”招聘群组提供每人150元报酬,要求应征者于12月7日投票,并表明只需投票便可收钱,没指明投给哪名候选人。(WhatsApp对话截图)

不限选区 要交身份证、电话、住址

市场推广公司“iCreate Marketing”在11月17日,在“炒散”群组发布“招聘广告”,表示招聘选民在立法会选举当日投票,不限地区,只要是选民即可。广告无指明要投哪一个候选人,,并留下联络人SY电话。

记者之后佯装有意“应征”,联络中介SY查询详情。对方要求“应征者”提供姓名、身份证、电话及住址等资料,亦要求“应征者”当日投票后,要在票站外的合法位置拍照,声称会在投票日后一星期转账出粮,又表示可介绍亲友参与。

翻查资料,招聘中介“iCreate Marketing”,设有多个社交媒体专页,专门作大学市场推广、品牌推广及学生活动赞助等活动,唯一董事兼股东为戴可沂。

有“炒散”招聘群组提供每人150元报酬,要求应征者于12月7日投票,应征者要先留下姓名、身份证及住址等个人资料,投票后要在票站外自拍作证明。(WhatsApp对话截图)

称受“客户”委托 有其他公司接同类工作

《香港01》记者表明身份,向中介了解事件。iCreate Marketing职员SY称,是受客户委托招聘选民。他声称是要找十多人作投票,不太清楚客户推高投票率的原因。他指自己有阅读过相关条例的要求,只要不是指明投哪一个候选人便无问题。问及以金钱利诱选民投票,会否观感不好,他称只是收指示工作,不太清楚详情,但他透露有其他公司同样接了这类工作。

对于公司要求收集非常详细的个人资料,SY称他们收集资料,主要是确认他是选民,称他们都会遵守相关条例,因为其他“炒散”工作都要交个人资料,并会将已收集的个人资料交予客户。

律师文浩正指现时个案未有指明投给某些候选人,选举条例亦未有规限这个情况。(资料图片/郑子峰摄)

律师:法例无法管核现况

律师文浩正称,若提供利益给他人投给某或某些候选人,或叫人不要投票,都是触犯选举条例。但他指现时个案未有指明投给某些候选人,选举条例亦未有规限这个情况。他补充条例仍有其他部份,指明不可以用武力或胁迫方式投票,但未有包括金钱利益。故此,他认为法例本身无法管核这个状况。

文浩正认同以金钱利诱选民投票的观感不好。他表示若有人背后帮助某些候选人,虽无明言,但如果在其他地方有证据,有人暗示或令人觉得他帮助某些候选人,令求职者心领神会这件事,都是属于贿选。

12月7日立法会选举在即,全港各地都有选举广告。(资料图片/廖雁雄摄)

廉署:无诱使投某候选人 选举条例无限制

廉政公署不评论个别事件,称若纯粹为推广选举鼓励投票,当中没有诱使选民投票或不投票予某或某些候选人,选举条例无对此施加限制。

选举事务处:不评论 若违规会转介执法部门

选举事务处不评论个别事件,称若发现违法情况,会转介执法部门跟进。

私隐专员公署:勿随便提供个人资料

私隐专员公署提醒市民,提供个人资料作任何用途前,应先了解收集相关资料的目的,并留意相关讯息的真确性,切勿随便提供自己个人资料。

【01侦查YouTube Play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