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罚换不来坚强 严惩反带来创伤

撰文: 01主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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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应倡导守护未成年人权利的6月1日国际儿童节当日,香港篮球名宿、汉华中学校外篮球教练翁金骅却爆出体罚风波。一段在社交媒体广传、事发于两年前的短片显示,一名学生被翁金骅捉着手“自掴”。与此同时,汉华中学的多名学生在接受访问或公开表达时亦指出,曾目睹翁金骅以体罚方式责罚学生,或以粗口进行言语责骂。

据报道,涉事学生当日迟到,而他和家长也都认同翁金骅是在进行“纪律教育”,所以没有报警。事件引发网民非议。一些人认为,体罚虽然严苛,但效果立竿见影。但更多人认为,体罚并非正确的教育方式,恐怕扼杀学生的运动热情。已被停职的翁金骅则在社交媒体发表贴文,公开承认体罚是错误的,但也强调“传承篮球这项运动仍然是我的抱负”。

中国传统教育观念当中,有“棒下出孝子,严师出高徒”一说。无可否认,体罚能够透过施加肉体疼痛或制造恐惧,强行切断某种行为;在体育教育领域,体罚往往也被视为磨炼坚强意志的方式。然而,这种顺从并非基于认知上的改变,而仅仅是对痛苦的回避;一旦脱离特定环境,经体罚而实现的教育成效或会荡然无存,遑论以培养强大的心理韧性。更值得注意的是,每一次体罚,变相都在传递一个错误逻辑:拥有权力者可以对弱者施加肢体支配。因此,与短期、虚假的服从相比,体罚的负面创伤更是长期而且难以逆转的。

美国得州大学奥斯汀分校人类发展和家庭科学教授伊利沙伯(Elizabeth Gershoff)综合全球69项长期研究指出,诸如“打屁股”之类的体罚对儿童的成长不具备任何积极作用,反而会显著增加儿童的“加强行使暴力倾向”、“反社会行为”及“在校破坏行为”。哈佛大学在《儿童发展》发表的研究成果指出,“打屁股”可能会影响儿童的决策和处理能力,让他们对潜在威胁更敏感。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的报告进一步量化了这种伤害——遭受体罚的儿童,其综合发展指标的达标率比同龄平均水平低了24%。

早在1991年,特区政府就以法律形式明文禁止任何教员对学生施以体罚,包括对学生施以罚跪、打手板、击打身体等任何形式的肉体惩罚,违者可依《侵害人身罪条例》控以“普通袭击”或“袭击造成身体伤害”等罪名。然而,不同形式的校园体罚依然屡禁不止。2023年11月,地利亚修女纪念学校一名14岁男学生因欠交功课而“罚企”期间,被一名女教师捉紧衣领连续击打上臂;涉案教师事后被控一项虐儿罪,获准以签保守行为处理。

社会无法根除体罚等不良教育方式的根源之一在于,大众对于“合理管教”与“严重虐儿”之间的边界,缺乏清晰认知。香港中文大学传播与民意调查中心在2022年进行的调查显示,多达62%的受访者明确赞成体罚并非有效管教方法;不过,在看到潜在虐儿个案时,绝大多数目击者都选择保持沉默或消极旁观,只有23%的受访者表示经常采取行动;而在不采取行动的人中,有三成坦言是因为“不确定是否属虐儿个案”。

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对翁金骅风波的回应,或多或少反映了社会对于全面禁止体罚尚未形成明确共识。他认为,教学过程中存在肢体上的教育,若不涉及侵犯性或未构成很严重的受伤,即“轻触型”行为并无大碍,况且“姜要磨先辣、铁要打先硬”。然而,正是因为这种界限模糊,不少“轻微触碰”难免渐渐变成“严重伤害”;毕竟并非每位教员的每次“肢体教育”,都能理智、恰好地维持在所谓的安全界线之内。

近年香港保护儿童法例有所进展,但也仍有亟待完善之处。本年度生效的《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规定,学校教员、官校教员及校长、职训局青年学院教员及院长、寄宿学校舍监,若在工作中发现儿童正遭受“严重伤害”或正面对遭受严重伤害的实际风险,有法律责任立即举报。然而,诸如强制自掴、粗口责骂等行为,往往没有造成即时可见的严重身体伤害、却可能给学生留下身心伤害的“灰色地带”行为,有关条例恐怕难以适用。

教育界亦长期缺乏一套在校园中行之有效的体罚预警及防治体系。根据2021年的立法会会议文件,教育局在回应相关质询时表示,对于涉嫌体罚学生等行为不检的教师,各学校一般会采取从雇主的角度自行作出惩处。不同办学团体、不同学校之间对于体罚的容忍度与惩罚标准存在巨大差异,相关事件的保密性亦导致学校与学校之间难以分享纪律处分经验。除了以持续推行“正向教育”等方式革新教师们的教育观念,在传统行政指引以外,教育局亦应建立健全的预警与监管机制,让学生们的校园生活能够免于体罚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