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朴房只是权宜 “住大啲”必须坚持

撰文: 01主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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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朴房接受登记近半年,当局已接收到超过3.4万个登记申请,占全港约11万个分间单位的三成多,可以说是进度理想。惟翻查名单,屯门兆康苑、大围显径邨都有单位登记成为简朴房,令人忧虑有违公营房屋政策的原意,甚至是简朴房制度会否出现偏差。

居屋㓥房谋取暴利
扭曲房屋政策初衷

兆康苑四个高层单位申请了登记。有传媒发现,屋苑至少两个单位有㓥房,其中一个更是“一㓥五”。无可否认,居屋单位在补足地价后,就已脱离公营房屋的转让限制,业主可以自由在市场买卖以及出租;然而,租置公屋或是居屋,政策原意是利用公共资源与社会资助,为中低收入家庭及基层市民提供负担得起的住屋保障。如今有关单位的业主不只是出租图利,更是分间成多个单位来谋取最大利润,无疑是对公共资源初衷的扭曲。

试想,公屋综合轮候时间4.8年,居屋超额认购约14倍,对于广大仍在望门兴叹的基层市民而言,看见公营房屋沦为生财工具,被拿来谋取暴利,该当何想?“合法”不代表“合理”,因为政策制度未必能够跟得上扭曲的市场。正如有立法会议员建议,最直接的做法是在日后出售公屋(如租置计划)或新居屋时加入法定条款,禁止业主将单位分间或改建成简朴房,让公营房屋的单位回归政策初心。

简朴房是权宜之计
切勿助长改建歪风

除了公营房屋之外,登记名单亦不乏“指标屋苑”的单位,例如日出康城、大围名城乃至美孚新邨等中大型私人屋苑单位,均榜上有名。正如公营房屋单位的登记那样,虽然登记不等如认证,只是可享宽限期至2030年而不用被取缔,最终去留仍然要视乎当局的审批。然而,简朴房的认证标准门槛不高,只须符合最低面积、消防安全、结构安全、独立厕所等。若然合法分间成多个单位可以赚取更多的租金,这会否助长了改建风气,令更多业主加入行列以谋取更大利润,无疑令人忧虑。

简朴房订立的标准如最低八平方米面积、独立厕所、基本防火要求等,只是为了取缔劣质㓥房而不得不采取务实、妥协的安排,性质上绝对不是一种值得鼓励、政策追求的住屋模式。再者,不论是公营房屋或是私人屋苑,规划及兴建之初不会没有预期居住人口,其渠务系统、升降机运载力、消防安全,乃至社区内的公园、学校、交通等配套设施,都考虑过住户数目。一个500平方呎如果以“一㓥五”分租,居住人数就可能由原本四人倍增至八人甚至更多。

必须堵塞滥用漏洞
提供更多更大单位

须知道差估署6月私人住宅租金指数同比升5.%再创新高,今年首6个月租金指数累升2.64%,楼价指数累升7.88%,分间单位的商业诱因恐怕愈来愈大。简朴房政策容许新进入市场的分间单位申请认证以合法出租,万一形成趋势,会衍生多少问题?简朴房的政策原意既然是“告别㓥房”,就应该慎防变相带来更多分间单位。

政府在宏观理念是“住大啲”、“住好啲”,这是为什么2022年引入了最低单位面积规定,要求所有新兴建的私人住宅单位实用面积不得少于26平方米(约280平方呎),以扭转“纳米楼”的趋势。如果另一边厢,又衍生更多8平方米(约86平方呎)的分间单位合法出租,岂不是政策自相矛盾?

归根结柢,关键在于简朴房的定位到底只是权宜之计,还是长远政策?现届政府具备宏观视野,重视长远布局,正在制定香港首份五年规划。同样地,房屋政策都应该有战略性、前瞻性,目光超越取缔劣质㓥房的短期目标,超前部署住屋体系的终点站。一方面是政策法规必须完善,堵塞被滥用的可能,如果需要退场机制就及早准备;另一方面是结合高效市场,逐步消除分间单位的诱因。只要市场上的住屋价格合理、空间宽敞,没有人要无奈接受分间单位以至是纳米楼;当租金回报率因需求减少而下跌,业主亦都无利可图。所以持续增加公营房屋、简约公屋、私楼单位,始终才是治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