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美雄|公屋资源短缺,迁出机制应如何优化?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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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将军澳街头,我偶遇一位故人。她是我老家的邻居,一位全失明人士。当时她正步履蹒跚地走向港铁站,我赶忙上前搀扶。相认之后,她告诉我,她与同是失明的丈夫已轮候公屋多年,现时只能暂住于将军澳的过渡性房屋。那里的伤健设施比公屋少,两人至今未能完全熟习环境,日常生活充满挑战。后来我家访了他们,除了协助将居住问题反映给政府,也更深刻体会到:像他们这样正轮候公屋、有迫切住屋需要的人,只是冰山一角。

事实上,许多亟待援助的家庭处境相似。根据房屋署最新数据,截至2023年12月底,一般公屋申请的平均轮候时间为4.1年,而轮候册上的申请数目超过13万宗,其中长者及有特殊困难的家庭占相当比例。这些冰冷数字背后,是一个个真实的家庭困境。长远来说,政府必须持续增建公屋,从根本增加供应;短中期而言,也应透过优化迁出机制,加快公屋流转效率,让真正有需要的人得到适切支援。

近日,天水围天恩邨公屋母子发生堕毙惨剧,引起社会对迁出机制的热烈讨论。据了解,该母子患有精神病,在申请公屋时未如实申报资产,包括没有上报拥有两块估值共70多万的土地。房屋署去年底向他们发出“迁出通知书”,结果八个月内两人相继堕毙。这悲剧令人深感痛心,社会上既有声音质疑当局不近人情,甚至否定整个公屋迁出制度;同时也有理性看法认为,事件主要检讨应针对特殊案例的处理方式,而不应否定迁出机制的正当性与合法性。

这启示我们,现行迁出机制的重点不在于“要不要执行”,而在于“如何更好地执行”。对于涉及精神健康问题、长期病患或特殊困难的家庭,机制需要建立更完善的识别和支援配套。具体而言,前线人员需要接受更专业的培训,以提升对特殊个案的敏感度与处理能力;同时也应建立跨专业协作机制,让精神科医生、社工等专业人士能参与评估过程,为特殊情况制定更适切、更具弹性的处理方案。

回想过去,香港的公屋富户问题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少公屋停车场泊满名车的“盛况”令人记忆犹新,当时社会对此怨声载道。房屋局局长何永贤与前房屋署署长罗淑佩积极应对,高调打击公屋滥用,包括推出“举报滥用公屋奖”及提出修订《房屋条例》。自2022年7月至今年初,当局已成功收回超过7,000个被滥用和违反租约条款的单位,这些措施获得社会广泛好评,有效维护了公屋资源分配的公平性。当局在处理备受关注的“何伯”、“何太”疑似滥用公屋个案时表明会严肃跟进,也获得多数市民支持。

笔者认为,打击滥用公屋工作具有充分正当性与合法性,有助公屋资源流转。若当局因个别事件而放宽相关要求,不但予人朝令夕改之感,更会毁掉过往努力。当然,当局也需从不幸事件中汲取经验,在坚持原则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执行细节,让制度既保持应有的力度,也能展现适当的温度。

每当想起那位失明的旧邻居仍在过渡房屋中艰难度日,就更让我们明白:一个完善的迁出机制,不仅要坚定维护公平原则,加快单位流转,也要细致关顾每个特殊情况。唯有在制度效率与人文关怀之间找到平衡,才能让宝贵的公屋资源真正落到最有需要的市民手中—无论是像我那对失明邻居般的轮候者,还是正面对迁出困难的特殊家庭,都能在这个制度下得到应有的保障与尊严。

作者张美雄是西贡区议员、黄大仙及西贡区康复服务协调委员会委员。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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