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立法会议员的私德——公共利益的“最后一道防线”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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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作者:吴隐德

2025年立法会换届选举在即。我们时常听到一种辩解:“应区分公领域与私领域”、“私德不应无限上纲”。然而,当主角是手握立法工作、审批预算、监督行政等大权的民意代表时,这样的区分便显得苍白而脆弱。议员的私德,从来不仅仅是个人操守的瑕疵,而是维系公共信任、确保权力不被滥用的基石,更是公共利益最关键的防线。

民主制度的运作,并非建立在冰冷的法律条文上,而是建立在活生生的“信任”之上。选民将手中的选票托付给议员,本质上是相信他们会将这份权力用于谋求众人之福。这份信任,极其珍贵,也极其脆弱。

当一位议员在私人领域被揭露说谎、欺骗、背信或涉及性丑闻,我们如何能相信他在议事厅内的发言是真诚的?当他对于自身的承诺都无法守信,我们又如何能期待他会信守对选民的政见承诺?私德上的诚信,是公共信任的“预付款”。一旦这笔预付款被挥霍殆尽,随之而来的便是政治诚信的破产,动摇的是整个代议民主的根基。

权力腐化从私德缺口开始

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的名言:“权力使人腐化,绝对的权力使人绝对的腐化。”而良好的私德,正是对抗权力腐化最内在的“免疫系统”。

议员的职权,涉及数以千亿计的预算审查、影响深远的法律制定。试问,一个在私人生活中沉迷于酒色、赌博,或积欠巨额债务的议员,他面对庞大利益集团的游说与诱惑时,其抵抗能力何在?他的决策是出自于专业与公益,还是出于解决自身财务困境的私心?

私德的缺口,往往是公共利益决堤的开始。 从关说、施压到赤裸裸的利益输送,几乎所有贪腐案件的起点,都与当事人松懈的道德界线脱不了关系。要求议员拥有更高的私德标准,并非道德洁癖,而是预防权力癌变的必要健康检查。

纯私领域并非毫无底线

当然,我们必须理性划出界线,避免沦为对私生活的窥探。然而,这条界线不应是绝对的。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来检视:

第一,与职务直接相关的私德,应严格检视。包括诚信(如学历造假、公然说谎)、清廉(贪污受贿、不当献金)、守法(是否遵守自己制定的法律),以及利益冲突(其家族事业是否与其审议的法案相关)。这些领域的瑕疵,直接冲击其行使职权的正当性。

第二,纯粹的私人生活,可予宽容,但非毫无底线。如个人的感情观、家庭模式、宗教信仰等。然而,当私领域的行为严重悖离社会的核心价值,例如出轨、歧视、欺压弱者或家庭暴力,这便不仅是“私事”。这显示了其人格中缺乏担任公职所必需的同理心与对人的基本尊重,同样会侵蚀公众的信任。

高道德标准是最基本约束

要求议员具备高标准的私德,不是要选出毫无瑕疵的圣人,而是要确保掌握巨大权力的人,拥有最起码的内在约束力。这是一种对权力的节制,一种对民主的保护。

在资讯透明的时代,公众的监督目光只会愈发锐利。与其期望“公私领域”的护身符,每位从政者更应时刻自省:自己的言行,是否对得起那份沉甸甸的公共托付?因为归根结底,议员的私德,不仅关乎个人名誉,更是守护我们共同利益的最后一道,也是最关键的一道防线。

作者笔名吴隐德,是一名普通香港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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