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当香港法治遇上人工智能:要在创新中坚守灵魂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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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作者:李颕彰

当代人工智能(AI)的迅速发展,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改变全球的专业结构与社会运作。法律行业作为社会制度的基石,当然无法置身事外。AI能在短时间内整理庞大的法律资料、生成文件、分析案例,甚至作出初步的法理推论,这些功能确实为法律工作带来了新的效率与便利。然而,在科技热潮之下,香港法律界应以谨慎且前瞻的姿态审视AI的引入,确保科技的应用能与本地法治精神相辅,而非相悖。

算法背后的文化落差

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向来以结构严谨、程序清晰、专业严谨见称。判例的形成不仅源于法条,更依赖于法律逻辑的严密与法律人员长年累积的专业操守。现阶段普遍存在的AI系统,多数由外国公司研发与训练,其语言模型及资料库主要建立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语境之上,反映的是外地的法理逻辑与文化基础。

这样的基础与香港的法律制度存在明显差距。若不经过本地化调整与严格监管,这些系统便难以准确掌握香港法律的语义差异及判例逻辑。换言之,AI虽能协助法律工作者提升效率,但若将其直接应用于本地司法实践,则极可能出现误导与错误判断的风险。这不仅威胁专业诚信,更可能损害香港长久以来建立的法治公信。

近年有不少香港法律界人士对AI表现出高度的热情,认为其能节省成本、提升效率、推动数字转型。这种态度固然反映时代潮流,但若未能充分认识潜藏风险,便可能过于乐观。AI缺乏道德意识与法律判断能力,仅能生成机械化的推论。若法律界一味追求技术革新而放松专业自律,最终受损的将是香港司法制度赖以立足的诚信根基。科技的进步可以辅助专业运作,但不应取代人类的思辨与伦理。

从辅助工具到战略资产

此外,须留意跨国律师行与本地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差异。部分跨国律师行已具备庞大的资本与科技支援网络,能依靠专责团队不断调整算法与验证结果,即使出现偏差,仍有能力分担风险。然而,香港超过八成的律师事务所属于中小型规模,资金有限、人手精简,无法负担昂贵的AI应用成本,更缺乏承担系统错误所致法律责任的能力。AI出现所谓“幻觉”的情况,即生成虚构或不符逻辑的内容,如被误信采用,可能导致案件偏差、判断错误,甚至损害司法诚信。这种后果对香港的法治形象无疑是极其严重的打击。

因此,AI在法律行业的应用,不应仅视作一种技术革新,而应被理解为制度设计与专业规范的一部分。若香港希望在法律科技的浪潮中坚守法治精神并同时推动创新,就必须建立属于本地的AI法律系统,而非完全依赖外国企业。这样的系统应由特区政府主导,并与律师会及大律师公会等专业机构合作研发、训练与监管,使资料来源安全、算法透明、法律语义准确,确保AI能符合香港司法标准。这举措不仅能维护法律专业的完整性,同时体现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的制度创新优势。

当前香港作为全球唯一兼具中英双语普通法制度的地区,拥有独特的制度潜力。建立属于香港的法律AI平台,不仅有助于维持本地法治的稳定,亦能让香港进一步发挥作为中国与国际法律市场的桥梁功能。此举既有助于推动本地法律行业升级,也可配合国家整体科技与法治现代化发展方向,展示香港在新时代下的法律创新实力。

正视防范“AI幻觉”风险

同时,法律产业不应仅被视为专业服务行业,更应成为具战略价值的知识经济部门。若香港能以本地法律制度为核心,发展具备专业可信度的AI法律平台,便可将法律服务输出至内地及国际市场。这不仅能促进香港经济多元化,亦能创造高附加值的就业机会,提升香港作为国际法律服务中心的竞争力。法律与科技的融合,是推动香港成为高端智识产业枢纽的重要契机。

针对AI“幻觉”与误导问题,香港应从制度层面作出正面回应。首先,在立法层面可考虑引入明确规范,界定AI在法律活动中的辅助地位、使用责任及标准。其次,专业团体应制定相关指引,要求每一项由AI生成的法律内容须经人类律师核实后方可采用。同时还可建立持续培训及监察制度,以提升从业员对法律科技的理解与掌握,确保科技应用在法律决策中始终维持专业与慎重。

法律科技的价值不在于取代人类判断,而在于支援更精确、更高效的专业分析。香港若能以特区制度为依据,建立在本地法律文化与国家发展大方向相契合的AI架构,必能形成既稳定又具创新的法律科技发展路径。这不仅符合香港的现实条件,也代表着对依法治港精神的具体实践。

建构“港版法律AI平台”

AI要成功融入香港法律制度的核心,关键不在技术能力,而在制度设计与监管理念。外国企业研发的系统,其资料分类方式与法理逻辑多以自身司法理念为准,若不作出审慎调整便直接引入,难免与香港法律概念产生冲突,甚至影响法律自主与社会信任。相反,由香港自行主导建立的AI法律系统,能在政治与法理层面上兼顾资料保安、专业监察及公共信任,并紧扣国家法治建设的大方向,巩固香港的制度优势。

未来的香港法律科技应立足于本地,结合国家资源,面向全球市场,形成一个兼具专业标准与开放精神的法律科技体系。唯有让科技的发展与法律的核心价值相互呼应,才能使AI真正成为法治进步的新支撑。当科技在法治框架下稳步发展,香港的法律制度不但不会因AI而削弱,反而会因创新与制度完善而愈加强盛。这正是香港在“一国两制”优势下,以法治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推动社会长远福祉的具体体现。

作者李颕彰是执业律师,熟悉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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