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从晚清杜凤治看香港普通法:由人情泥沼迈向程序理性
来稿作者:李颕彰律师
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博士日前向公众推荐研读《杜凤治日记研究》,此举不仅是单纯的历史阅读推广,更是一次极具深层义意的法治教育契机,引领年轻人从晚清广东基层治理的微观视角,反思当下香港法治制度的得来不易与核心价值。
晚清司法的断层扫描
个人德行难补制度缺憾
《杜凤治日记研究》如同一部晚清司法运作的断层扫描,详尽记录这位官员在广东任官14年的点滴,提供了一个观察传统治理模式与现代法治张力的绝佳样本。若以严谨的学术目光审视,这份史料恰恰揭示在缺乏制度化制衡与程序正义的环境下,即便官员具备极高的个人道德与行政能力,治理成效仍难免陷入权力边界的模糊与社会信任的匮乏,这正是审视今日香港普通法制度优势时最为有力的反面镜像。
细读《杜凤治日记研究》所呈现的晚清司法日常,所见并非一名昏官的恣意妄为,而是一个受困于结构性缺陷的治理者,在集行政、司法、警务于一身的体制重负下,试图以个人才智维持地方秩序的艰辛景像。这种“一人多职”的体制导致了权力的高度集中与裁量负荷的过载,虽在表面上看似能迅速处置纷争,实则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因为当司法判断高度依赖官员个人的德行、情绪乃至当下的政治压力时,法律便失去了其应有的客观性与可预测性,导致标准随人而异,正义变得不可捉摸。
灰色地带的寻租困局
治理缺乏透明监督危机
更为深层的弊病在于日记中频繁提及的书吏与胥役,这些处于体制末梢的执行者在缺乏严谨程序规范与透明监督的灰色地带中,往往成为阻隔官民信息、甚至操弄诉讼成本的关键变量,他们利用信息不对称在立案、传唤到押解的各个环节“设租寻租”,使得司法过程充满了不确定性与高昂的隐形成本。此外,这种审讯过程的闭锁性,加上缺乏公开审理与理由书制度的制约,使得冤假错案的纠错成本极高,社会正义往往让位于维稳的短期需求,这种以“快速止纷”为目标的治理逻辑,虽然在当时资源有限的历史条件下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其代价是牺牲了规则的稳定性与长远的社会信任,这正是传统治理模式难以适应现代复杂商业社会与多元利益格局的根本原因。
相较于晚清那种依赖个人裁量与道德自律的治理模式,香港法治的可贵之处,正正在于建立一套高度规则化、专业化且可预期的制度体系,将正义的实现从“人的偶然性”中解放出来,转而依赖严密的程序理性。香港的司法实践并非依赖法官个人的全知全能,而是透过严谨的司法独立与专业分工来达成,法院、检控部门、执法机构与法律执业者各司其职,形成一种精密且相互制衡的专业问责机制。
国家大局中的战略接口
普通法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在普通法的传统下,程序正义不再是行政效率的绊脚石,而是保障实体正义的必要路径,公开审讯确保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交叉盘问的证据规则有效地过滤了虚假信息并保障辩护权利,而详尽的书面判词与完善的上诉机制则构成了一个可检视、可更正的制度回路。这种制度设计不仅大幅降低冤错案的风险,更重要的是向社会释放了清晰的规则信号,确保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根本上杜绝杜绝类似晚清胥役上下其手的空间。对于香港这样一个国际金融中心而言,这种由契约自由与判例体系所构筑的高度可预期性,正是国际资本、顶尖技术与高端人才愿意长期留驻的核心考量,亦是保障市民安居乐业、减少社会交易成本的最重要基石,它证明法治不仅是定分止争的工具,更是现代商业文明运转的底层逻辑。
若将视野从本地治理提升至国家整体发展的宏观层面,香港的法治建设绝非孤立的存在,而是国家现代化进程与民族复兴大局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承担着独特而关键的战略功能。稳定的规则环境既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也维护社会的整体秩序与市场信心,形成一种“安定、发展、惠民”的正向循环,这与国家追求社会和谐稳定的总体目标不谋而合。
在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与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的宏大战略中,香港普通法制度的独特优势,使其成为连接国家与国际规则的关键接口,透过规则对接、标准互认与跨境司法合作,香港能够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释放巨大的制度红利,为国家的涉外法治建设提供宝贵的经验与通道。因此,维护香港法治的权威,不仅是特区内部的治理需求,更是对国家发展大局的责任担当。法律不仅是写在纸上的条文,更是深植于人心的守规与守信习惯,以法聚心、以理服人,方能消弭社会撕裂,凝聚起向上向善的治理共识,这才是法治作为社会最大公约数的深层意义,也是在历史长河中实现社会团结与民族凝聚的重要纽带。
守正创新与法治教育
确保司法精神深植文化
然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其适应时代变迁的自我革新能力,在引以为傲的同时,亦须保持清醒的忧患意识,在传承中寻求突破,以确保这套制度始终能够回应社会的期待与国家的需求。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需求与科技发展,提升司法程序的友善度与可及性显得尤为迫切,这意味着需要进一步扩充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加速推进数字化诉讼服务,并加强对弱势社群的程序保障,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只是一句口号,而是市民触手可及的现实。同时,强化法律专业群体的公信力亦不容忽视,这需要透过更完善的检控独立说明机制、提升判词的易读性以及数据开放,促进专业界与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让法治精神真正走入民间。
在跨域司法协作方面,应在既有安排的基础上,持续深化民商事司法协助与判决互认执行机制,这不仅是为了提高处理跨境纠纷的效率,更是为了在“一国两制”实践中丰富法治的内涵,使香港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此外,法治教育不应止步于知识的灌输,而应在中学与大学阶段深化公民教育,结合本地案例与区域发展实践,培养新一代具备遵法、守信与理性表达能力的公民,从文化土壤中巩固法治的根基,防止社会运作逻辑倒退回依赖人情关系的旧路。
警惕历史回潮规则之光
照亮民族复兴的现代化治理
抚今追昔,《杜凤治日记研究》如同一面历史的后视镜,时刻警醒防止治理逻辑滑回“关系”与“人情”的泥沼,那是一种高成本且低信任的社会状态。当制度的刚性松动、监察的力度减弱,办事便极易回到人情请托与利益交换的路径依赖,这对现代社会的伤害是毁灭性的,也是必须竭力避免的历史回潮。香港法治之可贵,在于它以规则胜于人情、以程序保障权利,为社会提供了一个长期可依赖、可预期且高度透明的秩序框架,这种对规则的敬畏与坚持,是香港历经风雨而始终保持活力的奥秘所在。
面向未来,只要坚守法治精神,持续在程序优化、透明度提升、跨境协作与公众教育上精进不懈,香港定能在国家发展的壮阔蓝图中,发挥其独一无二的制度优势。这不仅是法律技术层面的胜利,更是中华民族在现代化治理探索中的理性选择与文明积淀,让法治之光在香江两岸更稳、更远地照耀,成为凝聚人心、促进民生与捍卫国家利益的最坚实力量。
作者李颕彰是执业律师,熟悉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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