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博智|让渔民成为保育伙伴 使“保护海洋”走向“和谐共生”
来稿作者:陈博智议员
特区政府于去年12月更新《香港生物多样性策略及行动计划》(BSAP 2035),并启动新一阶段为期十年的行动,标志着香港的生物多样性保育工作迈入新篇章。该计划呼应《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方向,提出以“全民共建、生态为本、创新协作”为核心的行动架构,致力于促进自然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共生。
笔者高度认同《BSAP 2035》的愿景与策略取向。对香港而言,保育生物多样性并非单纯的环保议题,更深层地关乎粮食安全、海洋健康与社区可持续发展。正如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近日发表网志表示,生物多样性与人类福祉息息相关;唯有让保育理念渗透政策制定、产业发展与日常生活各个层面,方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以系统思维推进海洋保育与渔业共生
香港渔业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健康的海洋生态系统。BSAP 2035提出以生态系统为本的管理理念,并强化海洋、湿地及郊野地区的保育措施,方向值得肯定。然而,在高度城市化和海域使用密集的背景下,单以大幅扩增法定海洋保护区(MPA)的方式,短期内未必具备可行性。实际上,当前约5%的MPA覆盖率要提升至30%,在空间规划、监管资源及生计调整上均面临挑战。
笔者认为,更务实的做法是完善现有MPA制度,同时探索其他有效区域保护措施(OECM),以多元化方式推动保育与生计共融。透过运用科学研究与传统生态知识(Traditional Ecological Knowledge, TEK)相结合,可深入探讨渔业活动与海洋栖息地、濒危物种之间的互动机制。这样的科学基础决策,既能促进资源恢复,也有助于维护渔民的长远稳定与尊严,体现“以人为本的自然管理”。
让渔民成为保育的伙伴
BSAP 2035明确提出要加强社区参与和跨界协作,这正是香港海洋保育能否落地的关键。渔民社区不仅拥有丰富的地方知识与文化遗产,在气候、物种和捕捞变化的长期观察中,也累积了第一手的生态资料,有关基层知识可以作为学术研究和政策设计的重要补充。
特区政府可考虑建立更制度化的合作平台,邀请渔民代表、科研机构及民间组织共同参与,发展具地区特质的社区保育计划。透过“参与式治理”方式,让渔民从被管理的对象转化为共同治理的伙伴,在生物多样性保育中“有角色、有声音、有回报”。此举既可提升政策的社会接受度,也能凝聚长远的社会支持,使保育成为推动可持续社区发展的内在动力。
结合生物多样性与社区转型
推动生物多样性保育的同时,亦应兼顾渔农社区的转型与振兴,两者实为一体两面。传统渔业地区普遍面对资源枯竭、人口流失、基础设施老化等挑战;但若能将OECM概念与社区发展相结合,保育工作则不再是一种限制性措施,而是创新发展的机遇。
具体而言,我们可通过渔村、避风塘等周边的公共空间优化,建设兼具生态、文化与教育功能的多用途设施,例如生态学习径、社区鱼塘及海洋文化展示区。同时,政府可利用OECM试点引入和培养来自渔业、科研、社区发展及公益领域的复合型人才,并推动可持续捕捞、负责任养殖,以及渔具改良与回收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扩展的社区为本OECM模式。
笔者相信,这种“以社区为本”的OECM实践,可提升地方生物多样性管理效能,还能激发居民的归属感与参与意识。
共建湾区生态文明新样本
香港渔业社区的处境,可说是华南沿海及岛屿传统渔业地区的缩影。香港与内地在资源永续利用、社区现代化、生计保障与文化延续等方面高度共通,具备互学互鉴、协同发展的巨大潜力。香港在科研能力、政策灵活性及国际合作网络方面具备优势,而内地则拥有雄厚的产业基础、管理经验与广阔市场。
在粤港澳大湾区框架下,粤港双方完全有条件透过跨界协作,共同探索并实践符合本地生态、经济与文化特点的OECM路径,并与“蓝色经济”、“生态文明”及乡村振兴等国家发展方向深度融合,为区域层面的生物多样性保育与可持续发展提供示范。
笔者相信在特区政府的持续推动、国家政策的有力支持下,香港有条件成为东亚地区可持续渔业、生物多样性保育及渔业社区振兴的重要示范平台。我期待与政府、科研机构、渔民社区及各界伙伴携手合作,共同落实《香港生物多样性策略及行动计划 2035》,透过赋能社区与制度创新,为建设生态文明与海洋强国贡献渔民社群的智慧与力量。
作者陈博智是立法会功能界别(渔农界)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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