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中六生|巴士强制佩戴安全带法规的悖论
来稿作者:王显杰
巴士即将靠站,车还未停定,你为了赶上班,习惯性解开安全带准备起身。就在这一秒,你可能已面临五千元罚款。但若你乖乖等到车轮停止才解带?车门可能已经关上。
上届立法会选委界江玉欢揭发1月25日实施的安全带新例只涵盖新登记巴士后,运输及物流局急忙煞停条文。这场风波虽然令政府尴尬,对市民而言反而是一道“逃生门”。因为如果这条法例真的严格执行,市民将面对六个可能得不偿失的问题。
第一个:车长催乘客,匆忙易跌伤
政府立法原意在于防范机率甚低的撞车意外,但反而可能制造更多日常伤害。
香港人下车向来争分夺秒,一听到“下一站”便起身准备。若法例强制等候车辆完全停定方可解带,乘客会如何应对?不是乖乖坐好,而是更加心急——车未停稳便匆忙解带起身。
湿滑的巴士楼梯,硬质梯级跌下去,伤势往往比低速碰撞时在软垫上滑移更为严重。法例声称保护乘客,实际却可能令人跌得更伤。
第二个:下车时间短,守法易过站
安全带法例面对根本矛盾:法律要求行车时佩戴安全带,车长则催促乘客尽快下车。两个指令,根本无法同时执行。
香港市区巴士站距极短。7B、8、17、18、45、241X、109、A20线“何文田站ㄧ迦密中学”站距仅约190米;E21A/B线钦州街至深水埗站约210米。类似例子不胜枚举,尤其在整条弥敦道或长沙湾道。停站时间约15至20秒,下车人数越少,停留越短,甚至不足10秒。
若乘客真正守法,等车停定才解带、再走下楼梯,极大机会赶不及下车,被迫高声呼喊“车长等埋!”。当履行法律义务必然导致过站,法规便陷入根本性矛盾。法律学上称之为缺乏“期待可能性”——市民根本不可能同时满足两个互相冲突的要求。
结果可以预见:乘客被迫违法,车长与乘客之间的日常摩擦急增,将系统矛盾转化为人际冲突。
第三个:座位难解带,企位无保护
遇上火警或车身翻侧时,若上百名乘客同时挣扎解扣,安全带一旦失效或缠绕,将延误逃生黄金时间。ScienceDirect研究指出,乘客普遍担忧在紧急事故中因安全带卡死而无法及时撤离;儿童解开扣环所需力度,有时接近其体力极限。
再者,如果巴士安全带缺乏高度调节装置,对身高不足的儿童,斜带会直接横过颈部,急刹时可能压迫气管或损伤颈动脉。若将安全带同时绕过成人与婴儿,碰撞时成人体重会对婴儿造成致命挤压。
另外,规例强制座位乘客佩戴安全带,却容许企位存在。碰撞时,未被固定的企位乘客的冲击力,会由被固定的座位乘客全数承受。《明报》报道显示,近年逾七成巴士意外死者为企位乘客——正是安全带无法保护的一群。法例的保护逻辑,恰恰本末倒置。
第四个:保险难赔偿,乘客无保障
这是最少人提及、却最关键的法律陷阱。
含糊条文将沦为保险公司引用“共同疏忽”原则的工具。一旦乘客受伤,保险方可指控乘客“违法在先”——未停定便解带——借此削减甚至拒绝赔偿,形成受害者的二次剥削。
大量关于“行车定义”与“解带时机”的争议将涌入法庭,空耗公共司法资源。若巴士闭路电视拍摄不清晰,乘客将陷入无法自证清白的困境,形成“举证责任倒置”的不公。
第五个:无力议价者,最易被剥削
中产可选私家车,基层别无选择,每日被迫在“赶下车”与“触犯法例”之间挣扎。五千元罚款相当于基层半个月薪金,是一场不成比例的阶级惩罚。
对深陷“时间贫穷”的打工仔而言,每程车解带延误的十数秒看似微不足道。但全港每日数百万人次累积,却是对休息与家庭时间的直接剥夺。法例的风险与成本,不成比例地落在最无议价能力的一群身上。
第六个:无彻底消毒,卫生隐患高
安全带织带是无法彻底消毒的高频接触媒介,多孔材质容易吸收汗液与飞沫。在传染病常态化的年代,强制乘客频繁接触这类潜在交叉感染源,与公共卫生原则存在张力。
数据真的站得住脚?
支持者最常引用的论据,是“统计数据证明安全带能显著降低伤亡”。然而,运输署引用的“减伤四至七成”数据,经独立媒体查核,实际源自针对私家车或轻型货车后座乘客的研究,并非针对车身较重、动量分布迥异、乘客流动频繁的重型巴士。
更关键的是,香港绝大部分市区巴士与长途旅游巴根本不同。市区巴士普遍采用高背软垫座椅,这种“分区保护”设计已获多国研究认可,能在低速正面碰撞时藉椅背变形有效吸收冲击。英国、澳大利亚、欧盟普遍对设有企位的市区巴士豁免强制安装安全带,原因正是:市区低速环境下乘客频繁上落,强制扣带的效益并不明确。
政府若要推行新例,理应提供针对本港巴士环境的专项研究,而非挪用不同情境的外国数据。
四个常见说法的迷思
“强制立法是为了培养安全文化。”——然而,真正的安全文化应源于公众认同与系统优化,而非依赖一项难以执行、逻辑矛盾的惩罚性立法。若因车厢拥挤,乘客普遍提前解带,这种结构性违法将瓦解法律威信,损害政府公信力。
“司机只需履行提醒义务,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可是,法律文本上的“免责”,难以抵御事故后民事索偿中被追究“未充分监督”的风险。这使本已压力沉重的巴士司机陷入更深的法律与心理负担。
“此举是与国际标准接轨。”——值得注意的是,国际标准主要针对全座席、低频上下客的长途巴士客车或高速路段;香港巴士系统具有“高密度、混合企位、站距极短”的城市通勤特点,无视这种根本差异的强行对接,违背公共政策应因地制宜的原则。
“安全是无价的,为了一条人命,任何措施都值得。”——问题是,将安全绝对化,模糊了焦点。真正的安全政策应基于科学的风险评估,追求社会总风险最小化。若新规导致车厢内跌倒风险增加、妨碍紧急逃生,其造成的整体损失可能超过预期收益。
出路在哪里?
我们不反对安全,但反对脱离现实的安全,以下是更务实的替代方案:
一、动态速限管制。参考内地公交车经验,仅高速路段强制扣带,市区低速路段豁免,尊重不同场景的实际需要。
二、设立落车缓冲期。保障乘客在到站前合理时间内提前解带的免责空间,消除义务冲突。
三、强化系统安全。将资源投向驾驶培训、路面优化、被动安全设施升级,从工程层面保护全车乘客,而非单靠惩罚性立法。
四、发展紧急解锁技术。研发一触即开的快速解扣装置,降低紧急逃生时的风险。
香港人从不抗拒安全,但拒绝离地的安全及懒政。请让这条出于好意的法规,回归科学与常识——别让勒紧了安全带,却松开了特区政府“以结果为目标”的理性。
作者王显杰是应届文凭试中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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