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冠麟|应反思学生境外交流团乱象——没有完全无辜的组织者
来稿作者:黄冠麟
近日关于学生境外交流团违规事件的讨论,一位自称“中学校长”的教育工作者在“01论坛”投稿,将公众的合理质疑简化为“情绪化谩骂”,并将教育专业置于公众监督之上。笔者认为此种“教育傲慢”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暴露了部分教育工作者对问责机制的抗拒,以及对公共资源使用透明度的轻视。
学校没有任何理由切割责任
公众的质疑合理,概因所费亦涉公帑,也涉及学生安全,近日的新闻更是涉及道德与价值观的讨论。而且公众质疑的从来不是“行走课堂”的价值,而是教育机构是否在组织过程中尽到应有的谨慎与专业。
该名“中学校长”在文中将交流团中的出错频仍、乱象丛生,先讲家庭教育也有责任,然后讲公众应该避免落入口水战的圈套,其实旨在暗示校方监管责任有限,当“一校之长”将教育者的专业责任意图分割,淡化校方在活动设计、风险评估与现场管理上的核心职责,自视为只需“专业引导”而无须承担具体管理责任,便是一种脱离现实的专业傲慢。
活动搞得好,校长有功领;活动出问题,因为学生会犯错,学校只是“培育人格的场域而非全天候的束缚机构”,所以大家要包容体谅。笔者不禁问道,现行普及教育中,哪一所香港的学校,可以任由学生在日常课堂中自由出入?既然境内老师要求学生要有纪律,为何出到境外、在人生路不熟的地方,学生挑战这条线,竟然更应得到校长的理解与包容。
公帑运用必须接受公众监督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是至理名言,尤其在今日的科技创新领域,企业前沿实践真的是日新月异,往往领先于课本知识。学校安排交流团自然是想开阔学生眼界,然而这些交流团,是否真正达成了原定的学习目标?行程安排是否充实而有深度?还是流于表面观光、形式主义?若学生在行程中因监管松懈而行为失当,甚至发生安全事件,那么所谓“行走的课堂”不仅未能达到教育效果,反而可能成为纪律与安全教育的反面教材。
笔者希望,该名“中学校长”正面回应以上一系列对行程实质内容与风险管控的疑问,不要一味讨拍、避重就轻。
“中学校长”对公众质疑交流团可能存在“利益输送”表现出明显的不耐,并强调学校采购程序严谨。然而,在法治社会,程序严谨并不等同于无须公开接受监督。尤其宏福苑火灾之后,近日不少公众对于法团的招标程序倍加重视与谨慎。公众的质疑,正是社会对公共资源运用的正常关注。
若招标过程透明、开标制度健全、执行真的透明,何惧公众检视?“真金不怕洪炉火,身正不怕影子斜”,与其抱怨公众“缺乏实证的猜疑”,倒不如多花时间公开更多行程规划、成效评估的资料,推动教育界以事实回应社会关切。
教育需要专业、谦卑与问责
“中学校长”文风流露出某种“苦劳心态”,将教育工作者置于舆论的受害者位置,却未能真正直面问题核心。公众所期待的,不是教育工作者以专业姿态自我辩护,而是诚恳检讨制度漏洞、加强团务管理、确保学生安全与学习成效。写百辩之文,不如痛定思痛,回归教育初心,重新审视交流团从招标、设计、执行到评估的每一个环节,出团之前做好思想教育,出团期间建立更严谨的内外监督机制,并加强学生学生的自律培养。万一“人哋个仔”出事,校长总不能说是“人哋个仔”违反纪律,本校教职员无需负责。
笔者也不是把所有教育工作者一棍打死。前线教职员出团的确艰辛,社会理应尊重教育工作者的付出。然而,这份尊重不应成为逃避问责的盾牌。每一次引发公众关注的事件,都是检视与完善制度的契机。真正的教育专业,应当包括对公众质疑的开放态度、对透明管理的坚持,以及对学生安全与学习成效的极致负责。笔者期待教育界能以更谦卑、更务实的态度,将此次讨论转化为制度优化的动力,最起码加强出团的教师比例,守夜轮值也多几个人,将学生守护得好一些。
作者黄冠麟是公共行政博士生,文化工作者,学研社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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