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党|发展“一国两制”理论与实践 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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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作者:紫荆党

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中国的发展道路需要不断创新与完善。“一国两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确保了国家统一与领土完整,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独特的制度弹性。特别是对于企业家和创新型人才而言,“一国两制”框架下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与内地的差异互补,为各类精英提供了多元选择,有效激发了创造活力,保护了合法权益,同时助力国家整体资源的凝聚与优化配置。

“一国两制”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创举,旨在维护国家主权的前提下,允许香港、澳门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实现长期高度自治。这一制度安排不仅仅是一种政治智慧,更是一种经济与社会治理的创新。其核心在于,在统一的国家框架内,容许不同制度区域的存在,从而为不同偏好、不同需求的人群——尤其是企业家和创造性人才——提供了多样化的发展平台。

对于企业家而言,“一国两制”意味着他们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在内地或香港等特别行政区选择创业、投资与生活。内地拥有庞大的市场、完整的产业链、有为政府与政策支持,而香港则具备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普通法体系、资金自由流动与低税率优势。这种制度差异,使得企业家可以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灵活配置资源,最大化其创新效能与财产保障。

与“一刀切”的政策模式不同,“一国两制”尊重地区差异,允许不同区域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适宜的法律法规。这类似于联邦制下的“州权”理念,但本质上是单一制国家下的特殊安排。这种安排既保证了中央权威与国家整体利益,又赋予了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从而在制度层面为企业家提供了更多元的选择与更大的自由度。

如果把我国“一国两制”与美国的联邦制相类比,那么我们就会发现二者在拉近政府与人民距离、减少企业家与政府冲突、鼓励地方实验等方面具有相似功能。美国联邦制允许各州在法律、税率、社会政策上存在差异,从而适应不同群体的偏好。例如,麻萨诸塞州与阿拉巴马州在宗教文化政策上的差异,加利福尼亚州与内布拉斯加州在人口结构上的不同,得克萨斯州和加利福尼亚州在税率上的显著区别,都体现了联邦制下的地方自主性。这种差异化为居民与企业提供了“用脚投票”的可能,使得个人与资本可以向更符合自身需求的区域流动。

美国联邦制是基于分权原则的国家结构形式,而“一国两制”是在单一制国家内对特定区域实行的特殊制度安排,其前提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中央对特别行政区拥有全面管治权。尽管如此,两者在功能上确有可借鉴之处,即都试图通过制度多样性,缓解统一治理与地方差异之间的矛盾,为科技、经济与社会创新提供空间。

中国“一国两制”的实践表明,香港与内地的制度差异可以转化为互补优势。香港的普通法体系、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与自由港政策,为内地企业“走出去”和外资“引进来”提供了桥梁。同时,内地的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与广阔市场,也为香港企业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这种互动不是零和博弈,而是协同发展,最终服务于国家整体战略。

企业家是市场经济的重要驱动力,其创新精神与冒险意愿需要制度保障。在“一国两制”框架下,香港对内地企业家权益的保护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治保障。香港长期实行普通法体系,法律透明、司法独立、产权保护严格,这对企业家尤其是跨境投资者而言至关重要。内地的法治建设也在不断完善,《民法典》、《外商投资法》等陆续出台,加强了对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两套法律体系在“一国”之下并行,为企业家提供了更全面的法治选择。

第二,财税与金融自由。香港的低税率、简单税制与资金自由流动,使其成为亚洲乃至全球的财富管理与投资中心。内地则在税收优惠、产业扶持等方面出台了大量政策,支持创新创业。企业家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阶段,选择在更适合的区域进行资产配置与业务拓展。

第三,生活方式与社会环境选择。不同的企业家对生活环境、文化氛围、教育医疗资源有不同的偏好。“一国两制”允许人们在保持国家认同的前提下,选择在内地或香港等地工作生活,这减少了许多社会摩擦,也让人才更安心地投身于事业创新。

第四,风险分散与政策实验。如同美国各州是“政策实验室”,香港与内地也可以在不同领域进行制度探索。例如,香港在金融监管、知识财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可为内地提供参考;内地在大数据、数字经济、绿色产业等方面的创新,也可为香港注入新动能。这种双向学习机制,降低了全盘改革的风险,也为企业家营造了更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一国两制”实践已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功,但也面临新形势下的挑战。全球化逆转、地缘政治变动、人工智能技术加速发展等因素,都对“一国两制”的深化提出了更高要求。站在企业家的角度,面向未来,香港宜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

一是强化法治协同。在坚持“一国”原则下,加强内地与香港法律体系的衔接,尤其在商事纠纷解决、知识财产权跨境保护、数据流动等领域,建立更高效的协作机制,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探索建立兼具普通法和大陆法特性的“大湾区法院”的可能性。

二是深化经济融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一国两制”下区域协同的重要实践。陆港之间应进一步打破要素流动壁垒,推动资金、人才、技术、资讯的双向流通,让企业家真正感受到“一个市场、两种制度”的便利。

三是增强社会认同。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推动内地与香港社会相互理解、尊重差异,形成共同维护国家利益、促进繁荣稳定的社会氛围。只有两地社会长期保持稳定,企业家的长期投资才有保障。

四是创新治理和发展模式。在中央全面管治权与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相结合的基础上,探索粤港共建的地方治理机制,包括允许香港在内地设立科创和高端制造业飞地,扩大普通法管辖范围,让企业家有更大空间利用“两制”优势,更好地服务于“一国”整体发展。

“一国两制”不仅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智慧方案,更是面向未来的制度创新。它为中国企业家和创新型人才提供了独特的选择空间,使他们在为国家发展贡献力量的同时,也能实现个人价值与财产保障。这种制度弹性,既避免了过度集中可能带来的僵化,也防止了过度分散可能导致的分裂风险,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包容性与适应性。

在中美博弈的国际环境下,中国需要更多敢为人先、勇于创新的企业家。完善“一国两制”理论与实践,保护企业家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不仅有助于留住资本与技术,更能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为国家长远发展注入不竭动力。这既是对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未来道路的坚定选择。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在坚持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香港资本主义,通过“一国两制”等创新实践,走出一条兼顾效率与公平、统一与多样、稳定与活力的现代化治理和发展之路。

作者是紫荆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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