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贫穷已成广泛社会风险 单靠“精准扶贫”足够吗?
来稿作者:梁名峰博士
香港在近年财政压力与社会需求同步上升的背景下,逐步以“精准扶贫”作为主要政策框架,取代2013年至2021年间以官方贫穷线为核心的扶贫模式,将焦点集中于被界定为最有需要的群体,例如“㓥房”住户、单亲家庭及长者户。这一取向在公共财政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一定程度提升了资源配置的针对性与效率。然而,当“精准”逐渐成为政策主调,我们或需要进一步思考:在日益复杂且不断扩散的社会风险面前,现行扶贫策略会否过于着重“识别个案”,而未能充分回应贫穷背后更深层的结构性问题?近期欧盟公布的《反贫穷策略》,正提供了一个具对照意义的参考框架。
欧盟从“贫穷状态”走向“贫穷风险”
2026年,欧盟委员会推出首份全面的《EU Anti-Poverty Strategy》,并订下2050年前消除贫穷的长远目标。虽然欧盟早于2010年及2021年已设定减贫目标(包括2030年前减少1,500万人处于“贫穷或社会排斥风险”AROPE),但这份新策略的最大意义,在于政策思维的转变:不再只处理已陷入困境的人,而是将贫穷视为一种可能影响整体社会的“结构性风险”。
在此框架下,政策重点由“找出谁最穷”,转向“降低更多人跌入贫穷的机率”。其核心支柱包括促进优质就业、确保公共服务可及性、提供充足收入保障,并透过数据指标建立跨年龄、跨领域的制度性安全网,强调全生命周期介入与跨政策整合。
香港的制度基础与“精准扶贫”转向
香港拥有综援作为最后安全网,公共租住房屋为超过三成人口提供可负担居所,在职家庭津贴及长者生活津贴等措施亦针对不同群体。然而,自转向“精准扶贫”以来,政府较少以整体视角全面检视这些既有安全网的扶贫成效,主要聚焦特定高风险群组的针对性支援。
近年推行的精准扶贫透过项目化介入(如社区客厅、“共创明Teen”计划等),快速回应㓥房住户、单亲家庭、独居长者等群组的急切需要,在处理极端个案方面具有一定成效。
“精准识别”在“风险预防”的限制
然而,随着生活成本高企、劳动市场萎缩及人口老化,贫穷形态已不再局限于个别群组,而逐步呈现为一种更广泛的社会脆弱状态。在此背景下,仅依赖个案识别与定向支援,预防功能容易受到限制。当政策愈强调“精准”,有时反而愈难及早触及那些正在逐步恶化的边缘风险,形成一种“愈精准、愈难覆盖”的张力。这亦说明,当贫穷由个别问题转为广泛风险时,依赖单一精准识别的政策工具,可能难以承担全面回应的功能。
这种局限在香港清晰可见。不少在职家庭虽未达援助门槛,却长期承受高昂租金与收入波动;部分青年虽未被界定为贫穷,但在就业与发展机会上的不确定性,正逐步累积为未来的贫穷风险。这些群体往往游离于政策焦点之外,却可能成为下一波贫穷人口的主力。
从个案介入走向制度整合
香港目前较侧重“解决问题”——透过精准识别改善已发生的具体困境;欧盟则更强调“预防问题”——透过制度设计降低整体风险发生的机率。两者并非互相排斥,但当前香港的政策框架,在风险预防与制度整合层面仍有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欧盟经验显示,贫穷问题往往跨越多个政策领域。对香港而言,可在现有基础上考虑以下方向:强化跨部门数据共享与风险预警机制,早于风险恶化前及早介入;提升福利制度的可及性与渐进式退场安排,减少“福利崖”效应;加强房屋、就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的政策协同;逐步扩大对“在职贫穷”及“脆弱中产”等边缘群体的预防支援。这些调整重点不在大幅增加开支,而在于政策视角从“被动回应”转向“主动管理风险”。
扶贫不应限于事后补救,更应对社会结构作出政策回应。欧盟的经验提醒我们,当贫穷被视为会扩散的风险,政策便不能只停留于识别与救助,而需建立更具前瞻性的制度基础。对香港而言,问题或许不在于是否足够“精准”,而在于——当风险愈来愈广泛,“精准”本身,是否已不再足够成为答案。
作者梁名峰,社会学哲学博士,从事政策研究及社会影响力评估工作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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