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网约车政策不仅关乎交通 应主动作为破除利益固化藩篱
来稿作者:蔡诚
近日讨论规管网约车,只集中于牌照数量,却无人提问:网约车使用量远低于巴士、港铁,为何备受关注?因为网约车议题不仅关乎交通,更是公众审视政府能否破除利益固化藩篱,推动社会进步、科技应用、经济发展和市民利益的考验。网约车规范化只是第一步,政府应进一步以科技和市场力量,将点对点公共交通全面智能化,提升运力、监管和服务质素,推动智慧出行及智慧城市建设。笔者亲身推动共享单车合法化的经验,正好与网约车游说工作互为参照。
网约车问题本质在的士服务质量不佳
网约车停运或会造成不便,但仍有替代出行方法。然而巴士、港铁大幅加价或停运,则是涉及数百万人的社会危机。网约车备受关注,本质在于市民不满的士服务。
的士服务多年来备受诟病:司机态度欠佳、故意绕路、咪表造假、驾驶态度不良、涉及致命交通意外(如近日致两死的牛头角的士车祸)等。网约车的智能营运模式——司机评分、实时监控、路线规划、车费预算——正好成为优质替代。
随着部分的士加入网约平台及车队成立,网约车冲击最大的并非司机生计,而是的士牌照持有者及车行的利益。他们害怕合法化后牌照跌价而强烈反对。的士牌照已沦为投资工具,背离服务市民的本质。
不能让利益固化危及市民整体福祉
投资推广署2014年协助Uber进军香港,争议出现后政府却回避处理,被有些人视为保障的士牌照持有者的既得利益,漠视市民福祉。网约车议题遂形成“利益固化藩篱VS市民整体福祉”的论述。官僚主义作祟下,政府不愿担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偶有执法,却未动员力量全面解决问题,网约车长期处于灰色地带,便是明证。
尽管如此,市民质疑未消。随着“滴滴”、“高德”等平台在港运作,Uber进军香港12年后,正是市民检视政府能否破除藩篱、谋求公众福祉的关键时刻。
细节决定成败动态评估是关键
政府规管网约车的要点包括:安全上与公共交通工具看齐;平台、车辆、司机均须登记;人脸辨识确保人车绑定;每月最低服务要求;一万个名额或抽签申请;许可证为期一年,可续期但总时长不逾五年;加强监管营运动态,并适时调整。
有论者认为一万个名额过少,致使本港智慧转型受阻。但笔者认为合法化第一步,有总比没有好,关键在于日后如何动态评估并适时作出调整。
有人提出的士业界或大量申请许可证后将其闲置,人为减少供应。政府虽提及“识别和处理不活跃的网约车”,但多少为限、处理时长等细节未详述,操作空间甚大。就此,笔者建议:
加设车载定位系统,登记网约车须配备同时支援GPS及北斗的定位系统,营运时强制开启,并与手机人脸辨识登入配对,防止以非登记车辆营运。
提取实时营运及位置数据,政府应有权因应安全及紧急情况,即时提取网约车实时数据,以便救援或阻止罪案;鼓励安装车内行车记录仪并张贴警告,保障司机乘客利益。
利用AI分析营运数据,网约平台每月提交数据,供政府以AI分析不同时段、地区的供需分布及路线,评估对公共交通运力和道路承受力的影响,并适时引导干预。
处理不活跃网约车,建立首月警告机制;次月仍低于最低要求则暂停许可证,待提交合理解释;第三个月仍未解释,第四月收回许可证,发予后备申请者。
加设网约车标识,车头车尾加设网约车标识及编号,方便市民辨识查阅。
构建智能化点对点交通服务平台
的士与网约车同为点对点交通的重要一环。网约车的先进性、服务质素及资源效率均优于传统的士,毋庸置疑。网约车规范化只是第一步,政府应以科技和市场力量,将传统的士智能化,构建全新的智能化点对点公共交通服务,提升运力、监管和服务质素,既提升业界竞争力,亦改善香港为游客提供的交通服务。参考部分的士已加入网约平台的模式,一年缓冲期内,要求的士车辆和司机加入网约平台,一辆的士可供已登记司机轮替驾驶,并加装车载定位系统;为年长或不熟悉智能平台的司机提供培训及支援站。
第二年全面实施时,要求与网约车一致,营运数据接入智能化点对点交通服务平台,以AI分析优化营运及其对交通的影响。所有司机须在手机提供即时翻译软件,供游客及非粤语使用者使用;若平台或司机被多次严重投诉并属实,司机须参加改进课程,平台亦须提出改进方案;屡犯或情节严重者吊销牌照。针对“的士坟场”等闲置的士,设立收回机制,以免浪费公共资源。
同时,传统的士标识清晰、用途单一,应保留其以下权利:在的士站候客、街上接载扬手叫车的乘客、在指定限制区上落客,以及接载非预约乘客。构建此平台,不仅规范网约车服务,回应市民诉求;亦改良传统的士,以网约提升接客效率、减少空载及碳排放;长远改革点对点交通,提升全港效率及质素,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同时改善游客印象,实现多赢并进。
政策应以公众利益为最重要考量
笔者于2017年加入香港首间共享单车平台Gobee.Bike,负责公共关系及政策游说。
初创公司朝气勃勃,但难免过于进取,部分使用者胡乱停泊,引来社区投诉。媒体、区议员、政府部门均给予负面评价,甚至称为“过街老鼠”。单车屡遭恶意破坏,被抛入城门河及林村河;民政事务处统筹食环署、警方及地政总署跨部门联合行动移走部分单车。警方更研究以《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4A条“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提出起诉,可判罚款或监禁3个月。此法律风险对公司的广告、商业合作及上市计划极具破坏力。
面对此种形势,笔者当时先向内部解说法律风险的严重性,争取资源改善服务。首先是减少阻塞,改良服务,向区议会及运输署承诺减少投放量;向屋苑、议员及官员提供投诉热线,由议员协助反映问题,加强其社区角色,减少市民投诉及官方压力。同时支持社区,提供单车协办乡议局庆回归活动,改善形象。与其他平台沟通协调,避免在同一地方大量投放,共同向政府争取更佳营运环境。
到处走访、解说沟通也是重要一步。走访涉及到的各区正副主席、委员会主席及当区议员、与立法会议员、相关委员会正副主席,并与警务处、运输署等政府部门沟通。同时联络传媒,安排专访、提供数据,反映问题根源在于缺乏长远单车发展计划及行业指引,期望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推动单车这种环保健康的出行方式。最终于2018年成功促成运输署推出《无桩式自助单车租赁服务业务守则》,使共享单车合法化及规范化。Gobee.Bike后来退出,是财政问题而非法律因素。
企业利益与公共利益应深度绑定
由游说至守则推出不足一年,涉及多区、多部门,持分者众,各方利益立场不一,困难不足为外人道。游说核心在于以公共利益为最大公因数,不能只提有利自身的诉求,须兼顾各方利益,透过沟通、协商和谈判,联通不同持分者,构建多赢格局。
网约车合法化游说工作自2014年至今已进行多年。共享单车与网约车同属共享经济,笔者常年不时与相关人士交流。虽然不同企业游说策略侧重不同,但笔者坚信,惟有将企业利益与公共利益深度绑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主动作为还是互相推诿?
中央多次指出香港须锐意改革、主动作为。习近平主席在回归25周年讲话中提出“四点希望”,强调中央支持香港“破除利益固化藩篱”。藩篱既可是垄断企业,也可是公务员。
近年多宗公共事件都有官僚主义作祟的影子:不作为、不担责、互相推诿、坐等退休。近年,公务员系统进行多番改革,包括评核制度优化、部门首长责任制、更新公务员守则、编制精简等,显示改革决心。规管网约车及建立智能交通平台只是社会改革的一部分,期望特区政府不负中央及市民期望,“锐意改革,主动作为”。
作者蔡诚从事公共关系行业多年,是公关顾问机构创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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