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公帑为民毫厘必争——从公共开支争议谈治理“中段环节”优化
来稿作者:毕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造福人民作为根本价值取向,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稳步推动共同富裕。
一、引言:当“节流的痛感”遇上“花钱的争议”
2025 至 2026 年度,是香港特区政府推行重大财政改革之关键年——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2025-26 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宣布“资源效率优化计划”,至 2027/28 年度经常开支将较 2023/24 年度累减 273 亿元、削幅 7%,公务员编制两年内削减约一万职位、大学拨款引入年度 2% 节省目标、社福机构拨款亦在三年内累削 7%。
这份“毫厘必争”的勇气,配合 2026/27 年度预算案宣告“提早三年扭亏为盈”之成绩,充分显示行政长官李家超先生及财金团队“顶层设计”之果断及战略眼光,亦切合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所提倡的“民生为大、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之国家战略主轴。
然而,当特区政府在顶层锐意改革、节流不息之同时,个别中段执行环节却屡现“慷他人之慨”之现象。最近一年,由“政府桶装水合约风波”、“青年宿舍 PH2 贵价设备”,到中医药发展基金个别项目超额资助,连串争议经审计署、传媒及立法会公开后,市民难免将“省下来的 2 元乘车优惠”与“多付出去的数以百万计公帑”并列对比,产生“顶层在节流、中层在漏气”之强烈观感(见图一)。
此种观感,若不及时对症下药,将从根本上侵蚀特区管治威信、抵销顶层改革红利、亦会直接削弱“人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这个国家“十五五”规划最核心的民生指标。
本文尝试从公共经济学之资源配置角度,就近年几宗具代表性之公共开支争议作客观回顾,并就如何强化“首长问责制”、堵塞中段环节之“漏点”提出政策建议,盼为特区政府于“十五五”开局之年,更精准地将每一分公帑投放于市民最在乎的民生关键处贡献一愚之见。
二、节流的另一面:市民正在感受的“民生收紧”
要理解市民近期情绪之来由,必须先客观检视市民“直接付出代价”的政策清单。以下并非批评——这些措施对于恢复财政平衡、长远承担均有其必要性——但其“痛感”确实落在最广大的基层、长者及病患群体身上:
第一,公立急症室收费由 $180 大幅调升至 $400(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加幅达 122%。虽政府同时引入“全年 1 万元封顶机制”及对危殆/危急病人(第一、二类)免费,但对占急症室个案绝大多数的第三至五类“次紧急、非紧急”病人而言,每次求诊多付 220 元,无疑是“真银真两”。
第二,长者“两元乘车优惠”于 2026 年 4 月 3 日调整为“两蚊两折”——车费 10 元以上者改按成人票价两折计算。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表示首年可节省 5.5 亿元,五年累计节省约 62 亿元。对于依赖跨区出行求医、探亲之长者,每月可能因此多付数十至数百元。
第三,社福机构拨款 3 年累削 7%,虽然社署为中小型社福机构垫支 4%,但服务前线之非政府机构承担之压力,最终仍会传导至受助市民。
第四,公务员编制 2026/27 及 2027/28 年度每年减 2%,至 2027 年 4 月共削减约 1 万个职位;资助大学拨款未来 3 年共 681 亿,每年 2% 节省目标。
第五,宏福苑五级火灾赔偿方案——根据 2026 年 2 月公布之长远安置方案,未补价单位收购呎价为 8,000 元,已补价单位为 10,500 元。虽较测量师学会原先估算之 6,000 元为高,但对于一场夺去 168 条人命、79 人受伤、令 1,736 户家园尽毁之灾难,赔偿方案在民间仍引起“是否足以重置家园”之议论。
这些措施合计起来,并非“万恶”——而是政府在 6,474 亿财政储备(2025 年 3 月底)下重新校准“量入为出”之必要努力。问题不在“节流”本身,而在于:当这些“节流之痛”被市民承担之际,另一些“不该花的钱”、“花得不明不白的钱”,却仍在中段执行环节持续发生,造成强烈的相对剥夺感。
三、争议事例三宗:“中段漏气”之共通病灶
案例一:政府桶装水合约 1.66 亿——“节流方案”反成“冒牌风波”
2025 年 6 月,政府物流服务署批出三年期、总值 1.66 亿港元(年均 5,535 万元)之桶装饮用水供应合约,并对外宣布“较上一份合约年节省 1,600 万元”。物流署原意——以竞争性招标换取更低成本——本是节流的正面动作。
然而仅两个月后(2025 年 8 月),事件急转直下:负责港岛及部分离岛区之供应商“鑫鼎鑫商贸有限公司”被揭发冒用“乐百氏”品牌名义投标,实际饮用水由东莞市观音山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过往曾被内地官媒点名批评质量问题。行政长官李家超先生立即下令彻查,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成立“检讨特区政府采购机制专责小组”,全面审视政府采购机制。
2026 年 1 月 20 日,特区政府公布处理结果:撤回向已退休前物流服务署署长陈嘉信颁授银紫荆星章之决定,三名参与该合约审核的物流署人员因表现未达其职级应有水平,将停止年度加薪。
此事件值得赞扬之处有三:其一,李家超先生第一时间下令彻查、即时报警、停止合约,展现“零容忍”之决心;其二,纪律处分由前署长到现职人员逐级问责,是首长问责制落实于采购环节之难得先例;其三,财库局成立采购机制检讨小组,从制度层面而非个案层面解决问题。
但事件亦折射出中段执行环节的三重隐忧:过度迷信“最低价中标”——物流署招标机制以“符合指定技术规格中最低价”为唯一中标准则,未充分顾及供应商过往质量纪录、制造商授权真实性等非价格因素;尽职审查不足——审核人员未实质核查“鑫鼎鑫”是否获乐百氏正式授权;“节流光环”蒙蔽风险评估——因为“比上一份合约年省 1,600 万”之故事好听,中段环节倾向相信投标方而非质疑。
案例二:青年宿舍 PH2 设备采购——市价 4 倍至 17 倍之“贵价症候群”
2026 年 4 月底,审计署发表第 86 号报告书,揭发香港青年协会(青协)营运之大埔青年宿舍 PH2 采购家具及设备费用显著偏高(见图二):浴室暖风机(Panasonic FV-23BW 系列)——连安装及运费平均每部 9,400 元,购入 78 部共 73 万元;同期市场零售价连安装仅约 1,900–2,300 元,贵市价约 4 倍;厕纸架 76 个——每个 3,390 元,共 25.8 万元,最终因设计问题无法使用,需以其他产品替代;枧液器架 46 个——每个 2,390 元,共 11 万元,因安全风险不能使用;扶手/毛巾杆 152 条——每条 1,890 元,共 28.7 万元,最终只安装其中一条,另一条备用。
青协对此解释为 2019 年“黑暴”动乱、疫情、21 天供应限期、安装工人特别资历等令成本上升;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回应“已向机构追讨已购未用设备成本,并会加强日后所有青年宿舍项目的采购管控”。
读者可能会问:青年宿舍是政府委托非政府机构(NGO)营运之资助项目,“贵价采购”算不算“公帑问题”?答案是肯定的——青年宿舍由政府全资兴建、土地由政府提供、营运津贴亦来自公帑,所有设备支出最终皆由纳税人承担。
问题在于:政府委托 NGO 营运时,相应采购监管机制是否到位? NGO 采购时,是否须引入比价、公开招标、利益申报等同等于政府内部之标准? 9,400 元一部浴室宝背后,每个审批签署环节的负责人是谁?
案例三:中医药发展基金 B1-1 个别论坛项目——同类项目资助金额之三至四倍
中医药发展基金(CMDF)由特区政府于 2019 年成立、首付注资 5 亿元、现由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担任管理处。2026/27 年度财政预算案再注资 5 亿元。基金咨询委员会由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委任,现任主席为刘诗韵女士 MH JP,任期 2025/3 至 2027/2。
基金 B1-1“中医药行业培训资助计划”之单一项目资助上限为 275 万港元。根据基金官方“获批项目”公开纪录,B1-1 计划历年共 24 个项目,其中论坛/研讨会类项目共 8 个,由不同学会、大学、业界团体等承办,金额由数十万至数百万不等。
当中于 2025 年获批之“中医导引与健身气功临床应用交流论坛(论坛海报标题为“中医导引、健身气功及医学气功应用与研究论坛 2026”)”项目(编号 24B1-1/016A_R1),获批 HK$2,305,263——为 B1-1 计划其他 7 个同类论坛/研讨会项目之中位数(HK$522,445)之 4.41 倍、平均值(HK$673,475)之 3.42 倍;接近单一项目资助上限 275 万之 83.8%;项目为期仅两日(2026 年 6 月 7–8 日于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按每日金额计算,相当于 HK$1,152,632/日,远高于同类论坛之单日资助水平。
更值得业界深思之处在于项目主题——“健身气功”属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辖下之体育项目,与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CMCHK)所监管之中医执业范畴并不重叠。事实上,CMCHK 在其《进修中医药学的要求及进修项目的进修分数评核制度》附录 D 中已明文列明“太极、八段锦及气功班”属“与中医执业范畴无关之项目”,不可取得注册中医之进修分数。
换言之,论坛主题“健身气功”在香港中医管理体制下,并非中医师执业所需之培训内容,亦不可作为注册中医之进修学分。论坛之主办单位、讲者阵容(包括 UCLA 东西医学中心内科教授、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课题组组长、媒体文化界司仪等)反映项目之属性更接近“跨界文化健康交流”,而非 B1-1“中医药行业培训”之原意。
笔者并无意质疑论坛本身之文化价值——传统养生功法在公众健康教育中有其位置,但是否应以香港中医药行业培训之专款专项资助之、是否应以同类项目三至四倍之金额资助之、是否应占该批次 10 个 B1-1 项目总拨款逾 12%——这些是公共经济学“机会成本”之严肃课题。
同样 230 万元,若按 B1-1 计划同类论坛之常规金额计算,足可资助 4 至 6 个同类项目——例如针对中医骨伤学、中医内科临床、中药药理学、中西医协作个案研讨、香港注册中医 CME 进修体系建设等真正切合本港中医药业界发展瓶颈之培训项目。
四、公共经济学视角:机会成本与“边际社会效益”
三宗案例横跨物流署、民青局/青协、医卫局/生产力促进局,分属不同政策范畴及执行机构,但问题本质高度一致:顶层政策目标清晰(节流、培养青年、发展中医药),但中段审批环节欠缺“金额合理性”、“内容相关性”、“同类比对”之系统闸门。
任何一笔政府支出都须通过两条检验:第一条检验:边际社会效益(marginal social benefit)是否大于边际社会成本(marginal social cost)?——即此笔支出带来的公共福祉,是否大于它的真实机会成本?第二条检验:在所有可替代选项中,是否属于最具成本效益(cost-effectiveness)之安排?——同样的钱,是否在另一处能换取更大的市民效益?
让我们把这两条检验套用于上述案例:
• 政府桶装水 5,535 万/年——若以办公室装设过滤水机系统替代,“01 观点”估算 2–3 年内可全数回本,之后每年仅需滤芯保养费用。即同样的水质保证下,节流空间可达每年数千万元。
• 青年宿舍 73 万元浴室宝——若以市价(每部 2,300 元)采购,同 78 部仅需约 18 万元,单一项目可节省 55 万元——此笔钱若用于增加宿舍床位津贴、降低青年租金,可惠及数十名青年人月租。
• 中医气功论坛 230 万元——若以 B1-1 同类论坛常规金额(HK$52 万)标准计算,单一项目可节省约 178 万元,足以另资助 3 至 4 个更切合本港中医师执业需要之专业培训项目;或拨入中医师进修补助、中药检测认证标准制定,对中医药业界之长远发展更具实质贡献。
公共经济学的铁律是——每一元公帑都有“没用在其他更需要地方”之机会成本。当市民每天因“两蚊两折”多付数十元车费、长期病患因急症室加价多付 220 元之际,每一笔“远超合理水平”的个别支出,都会被市民放大检视。这是人之常情,更是政治经济学之普世规律。
五、诊断与建议:强化“中段纪律”、坚守“顶层蓝图”
对于以上现象,笔者坚信责任不在特区政府之顶层决策——李家超先生上任以来推动“结果为目标”、“以人为本”、“拼经济谋发展惠民生”之施政方针极为清晰,2025 年施政报告第五章《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提出“全面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之高度;陈茂波先生主导之财政改革,以三年提前扭亏为盈之优异成绩单,亦是不争事实。
问题的根源,在于中段执行环节的纪律松弛——具体而言,至少包括以下五个结构性缺口:
第一,采购准则僵化于“最低价中标”单一指标——未充分纳入供应商过往纪录、品质风险、制造商授权真实性、合约履行能力等综合考虑。财库局成立之“采购机制检讨专责小组”应加快检讨进度,引入“最具经济效益标”(Most Economically Advantageous Tender, MEAT)原则,并建立全政府统一之供应商尽职审查资料库。
第二,资助计划审批未设“同类金额对标”内部闸门——当基金、津贴、补助计划审批一个项目时,应系统性比对“过往同类项目之中位数金额”,超出 1.5 倍以上者须由评审委员会书面说明特殊理由并上呈主管局长备案。这个改革成本极低、技术上完全可行,但对防止“个别超额”之效益巨大。
第三,委外营运(NGO、半官方机构)之采购监督盲点——青年宿舍事件揭示,当政府以津贴形式委托机构营运公共设施时,采购监督力度显著弱于政府部门自身。建议制定《政府资助项目采购守则》,要求所有获政府全资或主要津贴之项目,采购流程应参照政府物流署或工务工程之基本标准,并接受审计署定期抽查。
第四,首长问责的“末端落地”机制——桶装水事件中,前物流署长被撤回银紫荆星章、现职人员停止加薪,是首长问责制应用于“日常采购环节”之开创性先例,深得民心。建议将此原则进一步制度化、常规化,明确规定当公帑争议事件达一定金额门槛或社会关注度时,部门首长以下三级审批人员之问责程序自动启动,并由公务员事务局统一执行纪律覆检。
第五,市民“获得感”之执行端追踪——财政预算案、施政报告之承诺,最终须由各执行机构落地。建议特首政策组或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设立“民生政策执行追踪仪表板”,按季度公开各项节流措施之实际节省金额、各项民生承诺之兑现进度,以及若干“异常开支事件”之处理状态。透明本身就是最强之纪律。
这五项改革,全部属于“中段环节”之执行优化——它们不会改变顶层之战略蓝图,但会大幅提升战略落地之品质、减少“漏气事件”、强化市民对特区管治整体之信心。
六、结语:从“节流光环”走向“精准善治”
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明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于正处于财政改革关键期之香港特区政府而言,这份国家战略指引极具启示意义:
“节流”是手段,“为民”才是目的。
若行政长官李家超先生及财金团队在顶层精打细算节下来之 273 亿元经常开支,被中段环节以个别案件之“贵价采购”、“冒牌风波”、“超额资助”一点点漏掉,市民“获得感”就会被“剥夺感”取代——而这正是国家“十五五”民生战略最不愿见之结果。
反之,若能借助桶装水事件之改革契机、审计署 2026 年第 86 号报告之鞭策,顺势推动上述五项中段纪律改革,将特区政府打造为一个“顶层蓝图清晰、中段执行精准、末端问责到位”之三层整全治理体系,则香港不仅能在 2028/29 年度前实实在在告别财赤,更能向全国示范“一国两制”下之优质治理样本,并切实为国家“健康中国 2030”、“十五五”民生战略之香港落地版本,贡献具国际视野之制度经验。
“民生为大”四字,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反复强调。对特区管治团队而言,这既是政治承担,更是日常每一笔拨款、每一份合约、每一个审批签署的具体纪律。
公帑为民,毫厘必争——这是特区政府应有之姿态,也是市民最朴实之期盼。
作者笔名毕呜是公共政策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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