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来稿.方国珊|厘清“行政主导”真义 共绘香港治理新篇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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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作者:方国珊议员

近期,“行政主导”一词在香港政坛与舆论场频繁出现。无论是中央官员的明确表态、特区政府的一连串施政动作,还是立法会的相关回应,都指向同一趋势:一套契合香港现实、充分释放“一国两制”优势的治理逻辑,正逐步成型。

作者方国珊是第八届立法会地方选区(新界东南)议员。(汤致远摄)

厘清权责跳出独断迷思

不少人误将“行政主导”等同于行政机关“说了算”,这其实是误读。正如年初在全国港澳研究会的研讨会上,中央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指出,“行政主导”是《基本法》的重要原则,根据在《宪法》中符合中国特色香港资本主义,本质是一种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制度安排:行政、立法、司法均须依《宪法》与《基本法》厘定职能边界,既不越位、也不缺位,最终共同服务于维护香港整体利益的目标。

所谓“主导”,绝非“独断”。行政长官作为特区首要主导地位,特首是第一责任人,既要敢于决策谋划,也要善于凝聚共识、统筹不同声音。正如如本月特首李家超率团访问中亚便释放出明确信号:特区政府主动为经济拓展空间、为发展寻找出路。本次访问共汇聚75位来自香港及内地的企业和专业服务界代表,全程共促成96份合作文件,其中涉及实质投资金额的项目总值超过16.5亿美元等多个领域,其中哈萨克斯坦61份,乌兹别克斯坦35份,充分体现香港连接内地与中亚市场的桥梁角色。这种“走出去”的主动姿态,正是行政团队在战略层面发挥牵引作用的具象体现。

各司其职司法守住压舱石

完善选举制度后的立法会,行政与立法的互动逻辑也悄然调整。双方不再是对立阵营,而是同舟共济的治理伙伴。正如前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所言,特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公屋轮候时间回落至4.7年,看似是数据改善,实则是行政部门压缩流程、立法会在拨款与监督环节同步配合的成果。议员将社区诉求带入议事厅、立法会优化申诉机制吸纳民意,都是将社会压力转化为实质政策成效的具体实践。

司法机关依法审判、守住法治底线,则是整个制度平稳运行的压舱石。正如中央港澳办、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所强调,立法会议员应以立法会工作为优先,全心全意履职,必要时不惜牺牲部分个人或团体利益,达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方能啃下房屋、产业升级转型这类“硬骨头”。

展望未来,香港要在复杂环境中讲好治理故事,关键就在于把“行政主导”做实做细:既要锚定方向不动摇,也要敢于革新思维、打破利益固化,将民意真正转化为可落地的政策,推动“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作者方国珊是第八届立法会地方选区(新界东南)议员,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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