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可再生能源占比仅1%?太阳能发展滞后拖累气候蓝图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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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作者:郑清原

近年全球产业竞争的焦点,已由传统制造与金融服务,逐步转向人工智能、数据中心与高算力经济。近日有关香港发展北都AI的讨论,再次突显算力背后其实是巨大的能源需求,而在电力成本偏高、供应又受外部因素影响的情况下,香港若要发展创科,更需要加快发展本地可再生能源。然而香港在这方面的政府支援仍力有不逮,尤其太阳能方面,还需从补贴、土地与审批上加大力度,务求能如期实现碳中和目标,并提升本地能源自给能力,以支持创科产业竞争力。

发展远滞后目标
上网电价“缩水”削投资意欲

政府在《气候行动蓝图2050》中承诺,至2035年或以前发展本地可再生能源至7.5-10%,并在2050年提升至15%,其中更订下在2035年或之前太阳能可应付香港约1-2%的电力需求目标。而现实却是,至2025年,可再生能源在本地发电燃料组合中的比例仅约1%,距离7.5-10%的目标相差甚远,遑论其中太阳能的占比更是沧海一粟,发展速度明显滞后。而对比全球其他地方,日本、中国内地太阳能提供将近11%的电力,就连越南亦达到近8%,香港订立的2035年太阳能占比1-2%的目标也显得过于保守。

与此同时,政府早前为鼓励市民和非政府机构发展可再生能源而推出的上网电价计划出现缩水。首先是将上网电价从最高每度5元,下调至最高4元,并直言在计划结束的2033年后延续机会不大,更表明无需要、亦无条件增加津贴。一般而言,投资太阳能系统的回本期动辄10年,若计划确定在7年后完结,将大幅打击市民和非政府机构投资太阳能发电系统的积极性,令完成气候蓝图目标再远了一步。

补贴机制忽视大型项目
土地潜力亟待释放

另一方面,目前上网电价计划亦倾向小型发电系统,如发电容量等于或小于10千瓦为4元,大过200千瓦不超过1兆瓦则只有2.5元,而超过1兆瓦的大中型太阳能项目,至今仍无明确补贴机制。从规模效益上看,相较零散的小型发电系统,中大型项目更具规模效应,且更容易配合储能、配电与长期维护安排,因此更易推动本港的太阳能发电发展。但从补贴的力度和可持续性上,却完全忽视大型项目,此举值得当局商榷。

此外,政府对推动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效率和积极性似乎也欠奉。当局曾明言香港地方太小,难以发展太阳能系统,但根据环保团体所述,香港本身具有优厚条件发展可再生能源,如全年皆接收太阳辐射,具备良好的全年日照量。对于地方太小问题,亦可善加利用不同空间,如水塘、闲置棕地及农地等。例如参考日本近年推进的营农型太阳能发电,即在原本的农地上架设太阳能板,重新安排土地用途,从审批和政策上释放潜力。

倡审批拆墙松绑
三管齐下破太阳能发展樽颈

在香港,可用于发展大型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土地并非没有,问题是目前的审批制度颇为严苛。例如在露天空置土地上装设大型太阳能发电系统,通常按《建筑物条例》及《城市规划条例》处理,涉及结构安全、建筑图则呈交及规划许可等多重程序。但太阳能发电项目使用年期较短,且附近人烟稀少,风险亦较低,在程序审批上完全可以适当简化和放宽,亦可增加大型项目的发展效率。

香港本身具有发展太阳能的潜力,问题是如何打破固有思维积极应对。总体来看可从三方面入手,其一是将上网电价计划由“预期退场”改为“有条件延长”,至少为中大型项目提供更长的投资愿景,同时明确高发电容量的补贴机制;其二是优先研究棕地、闲置农地及部分政府用地的使用安排,让太阳能发电项目可以整体规划;其三是对太阳能设施应按实际风险、使用年期等调整审批要求、简化程序。通过三管齐下的方式,香港太阳能及可再生能源的整体发展速度有望加快,长远为实现气候蓝图做出贡献。

作者郑清原从事创科行业近10年,关注AI、新能源科技等产业发展,对香港交通规划有兴趣,亦是巴士及铁路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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