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Danny人身保护令案——极端追求岂能凌驾儿童安全?
来稿作者:赖泳恩
一对“非常父母”在家自行分娩的幼婴Danny的人身保护令案件,于8月7日在高等法院闭门审理,预计九月底裁决。这宗案件之所以再次引起广泛社会关注,并非仅因父母为婴儿申请人身保护令,而是因他们在法院外的公开言行,暴露出极端偏差的育儿理念,令公众质疑:究竟是怎样的父母,会如此理直气壮地把新生儿置于高度风险之中,却反过来指控社会剥夺其孩子自由?
从他们在法院门前的高谈阔论,可见其育儿观念建立在一套近乎脱离现实的“自然主义”框架之上。他们强调家庭分娩是“个人选择”、孩子应过“简朴生活”,甚至认为三岁前“唔使谂咁多”,因为可以24小时照顾。这些说法表面上似乎充满爱与投入,但与实际行为相比,却构成对母婴健康的严重忽视。社署介入的核心原因,正是他们完全没有进行产前检查,也未曾带新生儿求医。这些在全球医疗标准中属于最基本、最必要的母婴安全保障,在他们眼中却被视为可有可无。而政府的介入,更被他们扭曲为“滥用程序”与“网上迫害”。
更令人忧虑的是,他们的认知偏差已延伸至对司法制度的根本误解。他们公开表示对香港司法“信心唔大”,认为本地人权保障不如国际标准,甚至抱怨“去错咗个地方”,扬言要寻找一个“束缚更少”的司法管辖区生育。此言论本身充满讽刺:新生儿出生登记是全球通行的基本法律要求,旨在保障儿童生命与身份,而非“束缚”。若连这些最基本的制度都被视为不必要,他们所追求的,恐怕不是保障,而是一个可以让家中分娩出事后无人追究、婴儿死活无人问津的“无政府地带”。真正能符合他们理念的地方,地球大概只剩下亚马逊热带雨林或某个与世隔绝的山洞之中。
更令人痛心的是,悲剧并非首次发生。他们的第一胎正是在同样的“极端自然”理念下于家中分娩,最终不幸离世。然而,他们并未从失去孩子的经验中汲取任何教训,反而将责任推向外界,继续坚持其极端的“自由分娩”信念。甚至在Danny现时患上湿疹时,还抱怨社署不容许他们替Danny涂上从超市购来的橄榄油作“治疗”。
然而,医学研究已清楚指出:橄榄油不适合用于湿疹皮肤,尤其是婴儿的皮肤。橄榄油含大量油酸(Oleic acid),会破坏角质层结构、增加皮肤渗透性,使皮肤更干、更易发炎。多项皮肤科研究亦证实,长期使用橄榄油会降低皮肤屏障能力、增加红肿与刺激,对婴儿尤其不安全。更重要的是,橄榄油并非真正的保湿剂,只是封住皮肤表面,无法修复皮肤屏障、补充水分或减少发炎。若任由他们“治疗”Danny,会否导致Danny皮肤溃烂,最终步上逝世姐姐的后尘?
正因如此,社会福利署及相关专业部门必须果断介入。儿童最佳利益永远凌驾于父母的个人选择之上。当父母的“自由”已被事实证明构成对婴儿生命的实质威胁。当他们拒绝现代医疗、拒绝与社工合作、并展现极端偏执时,政府有责任启动风险管理机制,为无法发声的婴儿筑起最后一道防线。这不是“惩罚在家分娩”,而是对明显疏忽照顾、将儿童置于危险境地的必要干预。
他们自信地宣称“教到、照顾到”,以为爱与陪伴足以取代医疗与科学,但行动上却连最基本的产检与求医都不能做到。这种“口头上的爱”不但危险,更是一种以理念凌驾事实、以自我满足取代责任的自私行为。若连孩子最基本的生存权与健康权都无法保障,甚至因自身无知而让孩子枉送性命,那么他们确实不配为人父母。社会的共识十分清晰:儿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成长,从来不应成为父母极端理念的赌注。这次事件正好提醒所有人,在儿童生命面前,任何以“自由”为名的无知,都必须让路。
作者赖泳恩是执业律师,华人永远坟场管理委员会委员及上诉委员会(房屋)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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