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议员.管浩鸣|行政主导下合作与突破 有助共筑高质量施政
来稿作者: 管浩鸣议员
去年,国家主席习近平听取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指示香港要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下,“行政主导”一直扮演著核心的角色。从历史脉络来看,行政主导从来不是新事物,香港在殖民地时期同样是奉行行政主导,惟回归前后较少提及行政主导这个概念,导致社会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对此制度的运作方式与权责未必完全适应,使得行政与立法机关之间的互动历经波折。历经制度与环境的演变,如今“行政主导”的优势日益显现,其政策落地速度快、发展方向清晰明确的特点,正是香港当前推动各项改革与发展不可或缺的推动力。
首先必须厘清的是,“行政主导”本质上是“主导”而非“霸道”。在特区治理架构中,行政机关负责指明发展方向、拟定政策纲领并统筹执行,扮演的是引领者的角色;而立法会则扮演配合与监督的双重角色。“配合”绝不意味著放弃监督,更不代表盲目照单全收。事实上,政策从拟定到最终顺利落地,往往需要经历立法会的严谨审议与优化建议。立法会议员作为民意代表,其核心职责是广泛吸纳市民意见,并将这些基层声音积极反映给行政机关,从而修补政策漏洞、避免决策与民意背道而驰。
要发挥行政主导的最大效益,行政与立法机关之间的良性磨合是必然过程。过去在制度磨合期间,双方沟通往往过度依赖大会质询、委员会的会议等正规渠道。然而,单靠这些事后或半公开的法定程序,常常出现政策草案已经基本定型、甚至推出后才发现与民间期望存在落差的情况,曾经因此陷入“小修小补”的被动局面。因此,实现高质量施政的关键,在于建立“及早沟通”与“乘早摸底”的常态化机制。
对行政机关而言,在各项重要政策或措施正式推出前,应主动且尽早与立法会各界别议员展开深入沟通。行政方宜透过前置式的交流机制,充分掌握立法会的关注点与民间情绪,这不仅能让政策在酝酿阶段就融合多元民意,更能确保措施出台后迅速获得社会共鸣与支持。
对立法会而言,议员同样不能抱持“被动等待政府咨询”的传统心态。作为连接市民与政府的桥梁,立法会在接触民间意见、发现基层痛点时,就应第一时间整合民意并主动向政府反映,发挥“前哨”与“参谋”作用。双方皆向前跨出一步,才能将政策磨合期缩到最短,效益扩至最大。
展望未来,香港正处于转型与改革的关键时期。在行政主导的大方向下,进一步加强行政与立法的有效沟通与紧密合作,将为特区政府破局前行、推动各项经济与民生改革提供更坚实的政治与社会基础。唯有行政主导明确方向、立法机关有效监督并积极建言,双方相向而行,香港才能在良政善治的轨道上稳步迈进,实现长治久安与繁荣发展。
作者管浩鸣为第八届立法会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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