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学校午膳不能只求安全 更要让学生好好吃完
来稿作者:卢施予
8月19日,食物环境卫生署公布,因应新学年即将开始,食物安全中心与食环署环境卫生部展开一系列行动,巡查全港供应学校饭盒的持牌食物制造厂,并抽取食物样本化验。当局亦提醒学校,应选用持有有效食物制造厂牌照、获准供应饭盒的供应商,订购前更应实地视察厂房。
食物安全只是校园午膳底线
这些措施是有必要的。学校午膳涉及大量制作、运送、暂存和分发,任何一个环节失误,都可能造成集体食物中毒。孩子亦较容易受哽塞和食物过敏影响,学校不能把饭盒送到课室便当作完成责任。不过,食物安全只是校园午膳的底线。学生没有肚痛,不代表他们吃得健康;饭盒按时送抵,也不等于孩子愿意吃完。
对许多学生来说,学校午膳不是偶尔一次的方便安排,而是每星期五天、每年近200个上课日的固定饮食。食物太咸、蔬菜太少、肉类太肥腻,未必会即时引起事故,长期却会影响儿童的饮食习惯、体重和健康。饭菜过早烹调、运送后变冷,或者菜式重复、卖相欠佳,结果往往是学生只吃几口,大量食物被丢掉。
选择供应商不能只看性价比
卫生署早已提出“健康午膳321”原则,把饭盒分成六份,其中三份为谷物、两份为蔬菜、一份为肉、鱼、蛋及代替品,并建议少油、少盐、少糖。指引亦列明,学校午膳不应提供油炸食物、高盐腌制食品,以及加入忌廉或椰浆的浓汁。
这些标准并不陌生。问题是,当学校选择午膳供应商时,价格、配送能力和准时程度往往较容易量化,营养、味道与学生实际进食情况则较难写进合约。供应商可以交出符合文件要求的餐单,却不代表送到学生面前的饭菜仍然可口;学校也可以完成视察和纪录,但未必知道多少学生每天把蔬菜原封不动地倒进垃圾桶。
招标首要理解“学生怎样用膳”
学校在招标时,除核对牌照、食物安全计划和运送安排,也应要求供应商清楚列出主要食材、烹调方式、致敏原和营养原则。试食不能只由成人进行,学生代表及家长亦应有适当参与。合约执行期间,学校可定期收集简短意见,记录饭盒温度、迟送、份量及剩食情况,把学生真正吃了多少,纳入续约评估。
学生意见当然不是要求供应商每天迎合口味。孩子可能偏爱煎炸食物,也未必主动选择蔬菜。教育的作用正正在此:学校既要提供健康选择,也要透过课程、家长教育和日常校园生活,帮助孩子逐步建立饮食判断。健康午膳不应变成一盒外表正确、最后却没有人愿意吃的饭。
理应整合校园午膳治理框架
政府部门之间亦可以再向前一步。目前有关资讯分布在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和卫生署的指引之中,学校需要自行理解食物安全、营养、采购及学生健康等不同要求。当局可考虑整合成一套较易执行的校园午膳治理框架,提供标准招标条款、供应商评核表、致敏原纪录、事故通报程序及学生意见工具,让学校毋须各自重新设计。
这不是要把更多行政工作推给教师。相反,清晰而统一的工具,正可减少学校重复处理文件,把时间留给真正需要专业判断的地方。对规模较小、行政人手有限的学校而言,政府提供共用范本尤其重要。
午膳的质素涉及学生的尊严
还有一点不能忽略,午膳的质素也涉及学生尊严。当成年人投诉一顿饭难吃,我们通常会认为那是合理感受;但当学生说饭菜太冷、肉质太硬或菜式难以下咽,有时却容易被理解为挑食。孩子未必能用准确语言分析营养和烹调问题,但他们每天面对那个饭盒,其经验不应被排除在制度之外。
食环署在新学年前加强巡查,是守住安全底线的重要工作。下一步,是把一盒学校午膳看得更完整:它既是食物安全问题,也是儿童健康、教育管理和日常照顾的一部分。学校每天如何安排孩子吃一顿饭,看似琐碎,却最能反映一套制度是否真正看见学生。一盒饭不必豪华,但应该安全、均衡,也值得孩子坐下来好好吃完。
作者卢施予是香港教育及文化工作者,现任国际学校学术主任,长期关注课程发展、青年培育、艺术教育及公共文化议题。
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01论坛欢迎投稿。请电邮至01view@hk01.com,附上作者真实姓名、自我简介及联络方法。若不适用,恕不另行通知。香港01保留最终编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