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烟草统一包装刊宪延误 清货期过短恐将烟民推向黑市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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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作者:简永哲

海关近日频频出招打击私烟,除捣破观塘私烟仓、拘捕屋邨派传单招客女子,又在深圳湾管制站检获估计市值逾半亿元的未完税制成烟草。连串行动算是稍稍遏止私烟集团气焰,但其实去年9月政府收紧《应课税品条例》对未完税香烟定义后,一年来社区私烟仍然十分猖獗。各区仍有店舖明目张胆卖白牌烟,甚至最近连中医诊所都有售卖私烟。被捕中医事后更说:“你以为好严重呀? ”,反映这些商贩不觉得卖私烟是严重非法事情。

私烟成行成市凸显执法盲点

究竟现时私烟商贩有多肆无忌惮?笔者日前有一次亲身经历,当时下班途经葵芳一间“知名”卖白牌烟的士多,该店一年前被海关放蛇,人赃并获然后关闭了一段时间,现在又再重新开业。好奇下观察一下,发现舖头货源充足,甚至将私烟直接放在柜面售卖,亲眼目睹士多负责人以低于烟税的价钱兜售,视法例如无物。这就说明了私烟这种非法生意市场需求很大,有利可图下,只要风声稍松,不法分子又会再卷土重来“揾食”。

政府去年9月修改《应课税品条例》,但凡售价低于烟草税的香烟,必须证明已课税,否则被视为未完税香烟。这个修订方向正确,可是任何法例,即使写得如何严厉,但如果最终收不到阻吓作用,就等于“纸老虎”。但这可能不是执法或巡查力度问题,就海关而言,当局今年7月就曾经一连两周,在全港11个港九新界零售点打击买卖私烟,行动中拘捕5男6女,合共检获13万支怀疑未完税香烟,市值约54万元,应课税值约40万元。坦白说,现时这种规模及频率的巡查执法,相比私烟成行成市,可说冰山一角。

更值得警惕的是,现时连中医诊所、花店、大闸蟹店等,这些看似与私烟无关的商户,也加入售卖私烟的行列。换言之,单单针对士多及报纸档这些“传统”卖烟点巡查执法已不足够,执法策略必须与时并进。另外,拘捕了的案件中有多少最后能成功起诉,入罪后法庭又是否重判,都是关键。事实证明,立了法不等于问题解决,私烟亦不会因此自动消失。希望政府以此为鉴,在未来实施“统一包装”和“完税标签”两项关于烟包的措施时,务必考虑更周详。

刊宪延误令前线商贩进退维谷

措施的实施时间线,正是最值得关注的问题。两项措施初心很好,但相关附属法例的刊宪日期,比原定迟了4个月,而全面实施的日子(2027年12月1日)却没有顺延,这确实不理想。须知道政府当初容许烟包措施有准备期、过渡期及其长度,是考虑到生产线调整、以及零售层面清售存货需时。刊宪延迟了4个月,意味着生产商、零售商的准备时间被硬生生浪费了4个月,因为业界只可能在收到确切的法律文件(即刊了宪的条文)后才投资于生产线调节,例如下单制造适合的机器。

今次“统一包装”对烟包设计的更改是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涉及全港所有烟草产品的重新设计、印制、分销,并非一时三刻可以完成。零售层面亦需时间清售旧包装存货。假设“统一包装”全面实施日期维持明年12月不变,12月1日后任何人再售卖旧包装即属违法。因此,假设香烟制造商因刊宪延迟而未能赶及,只可在明年第四季开始后才将新包装的香烟产品运抵香港及入口,即零售商可能只有一至两个月的空窗期清货,这会令零售商(尤其是前线商贩)陷入两难:如在新货到港前存入过多旧货,将面临承受因不能卖出货物而蚀本的风险;如存入旧货过少,就会出现部分合法烟草产品断货的不良局面。断货不但对生意有影响,对市场来说亦会将消费者推去黑市,最终又变成大家都输的情况,又一次加重海关的执法负担。

控烟政策须打组合拳

总括来说,欲速则不达,“控烟十招”每一项细节安排必须想多一步,平衡政策力度,实施细节及时间亦要顾及实际运作的承受力;尤其是“统一包装”是十招中的关键,既不能有失,而只将时间表延后几个月亦无碍控烟大业。

控烟工作在修例、巡查、执法及检控各方面要形成一套连贯的“组合拳”,才能事半功倍;同时希望当局全面评估执法难度,不能只靠零售端把关,否则构思再好的政策,到头来只会得不偿失,引起反效果。

作者简永哲是自由工作者及公共政策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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