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露天座位即日起“会审”申请 简单个案料缩短至一个月内获批

撰文: 赖卓盈
出版:更新:

食环署公布今日(1日)起联同多个部门“会审”处理食肆露天座位申请,预料简单直接个案可于约一个月内获原则上批准。同时,申请要求亦放宽,符合条件食肆不用为设置露天座位而增加厨房面积及洗手间设施,另外若设置露天座位后行人通道仍至少有3米阔,一般会视作符合道路要求。

食环署公布,今日(1日)起联同各负责部门采用新的“会审”机制和精简程序处理食肆露天座位申请。(资料图片)

以往接获申请至批准处理时间中位数为12个月

食环署指,以往申请食肆露天座位由接获申请至批准,处理时间中位数为12个月。新安排下,简单直接的个案预计可于约1个月内获原则上批准,并会让申请人知悉具体牌照要求。

适度放宽要求 符合条件食肆毋须增加厨房面积及洗手间设施

申请要求亦有适度放宽,例如符合条件的食肆,不需要为设置露天座位而增加厨房面积及洗手间设施;若设置露天座位后行人通道仍至少有三米阔,一般会视作符合道路要求等。各负责部门并会委派个案经理专责解答申请人的查询。

食环署公布,今日(1日)起联同各负责部门采用新的“会审”机制和精简程序处理食肆露天座位申请。(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食环署指,在新安排下,由于完善了申请表格,各部门可以掌握所需资料加快审批,民政事务处亦会同步进行地区咨询。如没有任何一方提出反对,申请会获原则上批准,待申请人遵办发牌条件并经食环署和负责部门视察后,会随即获正式批准。

至于“会审”时若有复杂的个案,相关的常任秘书长以至政务司副司长会介入处理,批出露天座位后,各部门亦会按需要进行审核,以确保没有违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