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E丙类科目增设乌尔都语及印地语 达标可符合公务员入职要求
教育局今日(23日)宣布,自今年文凭试(DSE)起,丙类其他语言科目已增设乌尔都语,成绩达E级或以上即可纳入DSE中学文凭试成绩汇报的语文能力水平。此外,自2028年文凭试起将加入印地语,成绩合格便可纳入文凭试成绩汇报。局方指,达到指定语言能力水平成绩将被接纳为符合相关公务员职系的入职要求。
教育局宣布,文凭试丙类其他语言科目增设乌尔都语及印地语,达到指定语言能力水平成绩将被接纳为符合相关公务员职系的入职要求。(资料图片/梁鹏威摄)
乌尔都语成积须达E级或以上 印地语须合格
教育局公布,自今年文凭试起,丙类其他语言科目已增设乌尔都语,考试卷别包括阅读和写作、文章写作,成绩达E级或以上即可纳入文凭试成绩汇报的语文能力水平,应考日期为4至5月、以及9至10月,考试提供机构为伊斯兰堡中级和中等教育联邦委员会。
此外,自2028年文凭试起,教育局将加入印地语为第7个其他语言科目,相关安排与现有的其他语言科目相同。考试卷别包括印地语文法及句子结构、阅读及实用印地语、校内评核,成绩合格或以上即可纳入文凭试成绩汇报的语文能力水平。应考日期为5月,考试行政机构包括印度教育部中央印地语管理局、以及印度驻香港及澳门总领事馆。
公务员事务局接纳成绩作为入职要求
因应最新安排,公务员事务局接纳文凭试丙类其他语言科目乌尔都语及印地语的指定语言能力水平成绩为符合非学位公务员职系“以任何五个中学文凭科目达第二级/第三级”其中一科的入职要求。2024年或之前文凭试其他语言科目的成绩认受安排则维持不变。
教育局。(政府新闻网图片)
考评局自2025年文凭试起,已于丙类其他语言科目实施新考试安排,考生须应考由官方机构在香港举办的指定语言考试,其于指定或更高的等级或语言能力水平考试所取得的成绩,均会被采纳为文凭试丙类科目的成绩,并于香港中学文凭证书上汇报。
教育局发言人表示,政府多年来提供其他语言作为高中阶段选修科目之一,旨在发展学生的多种语言能力,让他们可按兴趣、能力和志向,规划自己的人生路向,联通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