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手烟屡禁不止? 市民呼吁向香港学习控烟
深圳卫健委今年6月曾转发一篇题为《二手烟,其实是一种霸凌》的文章,事件冲上微博热搜,引发内地网民热议。还有网民评论呼吁向香港学习,还大家一个健康的环境。
深圳卫健委今年6月曾转发一篇题为《二手烟,其实是一种霸凌》,文章写道:“公共场所吸烟不是吸烟者的自由,而是对非吸烟者的霸凌。对不文明吸烟行为说不,是维护公共环境和个人健康的合理诉求。”
“深圳卫健委发文怼二手烟”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不少网民评论支持:
“不罚款不强制处理就永远也解决不了。”
“学习下香港澳门,在公共场合非吸烟区吸烟处5000元罚款或拘留7天,情节严重的面临刑事处罚!还大家一个健康的环境。”
“能不能学学香港,只能在指定固定的位置抽烟,离开那个位置全部罚1500,现在随时随地闻到人家的二手烟真的很难受。”
“吸烟的总说禁烟是伤害了他们的自由,但是不吸烟者甚至没有不闻烟味的自由。”
据《南方都市报》《深圳晚报》等报道,早在1998年,深圳就为控烟立法,但条例缺乏操作性,被外界形容为“一纸空文”。
2010年,深圳重启了《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的修订,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烟,全面控烟正式启动。2019年,条例再次修订,将公交站台、地铁出入口、电子烟都列入禁烟范围。
2024年,深圳全市15岁及以上人群的吸烟率已降至17.4%,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根据上述《条例》,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责令改正,处50元(人民币,下同)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500元罚款。
不少深圳市民在社交平台表示,50元的罚款微乎其微,很难起效:“其实烟也太便宜了,罚款更便宜。”
2024年深圳控烟办调查数据显示,现实中,仍有32.7%的市民曾在公共场所接触二手烟。不少市民亦评论称仍受二手烟困扰:“加大路上吸烟的罚款吧!说公共场合不让吸烟还要被骂”“有没有投诉电话,我们大厦烟味超级重”“但路上吸烟的还是很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