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观塘apm阿婆掌掴推撞女童 疑两童争游戏设施所致 警拘2女子

撰文: 阿言
出版:更新:

apm阿婆掴女童|社交平台Threads今日(8月26日)疯传影片,影片纪录了老妇掌掴及推撞女童,随时引发混战。事件发生在下午4时左右,观塘apm大堂看到一名老妇推撞及大力掌掴1名女童,女童顿时呆若木鸡,随时更被打到跌倒地上,及后更触发混战。事件最新消息为,警方已介入调查并拘捕两女子,初步得悉事件疑涉为两小童因争玩游戏设施所致,而拘捕二人为男童的外婆、以及女童的母亲,事件中有3人须送院。

网络疯传影片 老妇掌掴女童随即触发混战

社交平台Threads今日下午4时左右疯传影片,从片中可见,身穿红色上衣的老妇推撞一名女童,女童目瞪口呆,及后更被推倒在地下。随即女童的监护人(黑色上衣)见状即时上前理论,过程中疑出手打伤男童的母亲。影片留言中,亦有网民即时更新消息,并指下午4:54分已有警察到场了解事件。

警方消息:已拘2女子 包括男童的外婆及女童的母亲

消息指,一名68岁姓梁老妇与其姓吴34岁女儿,带同外孙儿到观塘APM上址玩耍。期间,外孙儿与一名5岁女童,疑因为争玩游戏设施而发生争执。随后,该名老妇涉嫌掌掴5岁女童,女童母亲见状上前理论,期间疑出手打伤男童的34岁母亲。

警员接报到场调查后,初步得悉姓吴男童母亲左边面有红痕;5岁女童右脸红肿,其母亲则眼角红肿。现时,警方现以“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拘一人,另一位则以“普通袭击”拘捕,二人亦分别送往联合医院治理,案件现交由观塘警区刑事调查队跟进。

相关法例:“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普通袭击”

根据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40条,任何人因普通袭击而被定罪,即属犯可循简易或公诉程序审讯的罪行,可处监禁1年。

《侵害人身罪条例》第39条,任何人因袭击他人致造成身体伤害而被定罪,即属犯可循公诉程序审讯的罪行,可处监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