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十一!17岁女逃家遭骗炮 人夫讹称包养送手机 激战后走数挨告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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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入世未深,随时遭人利用!台北1名已婚白牌车男司机透过交友程式,得知1名17岁少女有意离家出走寻求包养,于是开车到桃园和女生见面,以提供食宿和赠送手机为条件,和对方在住所顶楼发生关系,但事后“走数”,甚至将她遗弃在捷运站。少女母亲事后得知事件,于是提告男司机。案件进行一审,男被告被判6个月有期徒刑,但可易科罚金,检方不服上诉,案件经二审后,法官撤销原本裁决,改判8个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罚金。

受害人和陈男发生关系后惨遭“走数”。(AI生成图片)

向逃家少女答应包养

台媒于9月报道,45岁涉案陈男子只有高职学历,案发时担任白牌车司机,和妻子结婚后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案发2021年10月25日上午,45岁陈姓男子使用交友程式认识1名17岁少女,她表示想逃家寻求“包养”,陈男答应提供食宿和赠送手机,开车前往桃园1间高中附近便利店见面,当时女生穿连身洋装,没有穿上校服。

“骗炮”后送捷运站弃之不顾

陈男将她载回台北住所,2人在顶楼展开激战。岂料陈男完事后没有履行承诺,直接将她送到捷运站弃之不顾。少女母亲事后惊悉事件,大怒到警局报案。

陈男最终入狱8个月。(AI生成图片)

男被告入狱8个月

陈男在庭上认罪,向受害人一方作出赔偿,以达成和解,却被揭过往干犯加重窃盗而被判11个月有期徒刑,2019年5月7日缩刑期满执行完毕,但再次犯案。法官裁定被告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18万新台币(约4.6万元),检察官不服提出上诉,法官认为原审量刑裁决有瑕疵,改判8个月有期徒刑,而且不得易科罚金。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