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美女裸聊遭偷拍!分手后前男友剪3集与友分享 犯案原因曝光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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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热恋时都要记得保护自己,切勿轻易拍下性爱影片。台湾高雄1名女大生和男友交往期间,多次利用视讯通话进行裸聊,但男友未经对方同意,竟然偷拍女友性影像。分手后男方心有不甘,将前女友私密影像剪辑成3集,散布其露乳照片及“首集”给友人,甚至“预告”尚有2集,写上“某大学XX系美女”等个人资料。受害人得知事件后报警,警方检获相关影片。

男被告承认罪行,称犯案目的“要让前女友出名”,终被判“妨害秘密”罪名成立,判囚8个月,但可易科罚金。

受害人得知自己裸聊的影像被偷拍,立即报警求助。(AI生成图片)

擅自用手机偷拍时任女友私密片

台媒于今年10月报道,案件在高雄地院进行审理,涉案侯姓男子和受害人本是情侣,由2020年底开始,他们多次透过FaceTime进行裸聊,侯男未得对方同意,擅自用手机录影功能,偷拍女友裸露胸部、下体及自慰的私密影像和照片。

剪成3集试图逐一外流

之后他们因故分手,侯男因感不甘心,将偷录影像剪辑成3集,透过instagram将前女友裸露乳房的画面传送给其友人,侯男更在ig个人首页张贴“第1集”私密影片,内容包括女方脸部和仅穿内裤抚摸身体的动作,同时在影像中标记对方真实姓名和年龄,写上“某大学XX系美女”,交代其就读学校和科系等个人资料,侯男更指尚有第2集和第3集影像,以此报复前女友。

法官裁定被告“妨害秘密”罪成,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但可易科罚金。(AI生成图片)

被告入狱8个月 但可易科罚金

受害人发现事件后报警处理,警方前往侯男住所搜索,检获案中手机,侯男在庭上承认罪行,目的就是“要让前女友出名”。法官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欠缺尊重其他人私隐的观念,严重侵害受害人权益,但双方达成调解,裁定“妨害秘密”罪成,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但可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