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买千万凶宅!台男装修后惊悉曾有命案 怒告旧业主索赔判决出炉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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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人想买到凶宅!台湾新竹1名男子早前花1,050万新台币(约268万港元)买楼,完成装修后,才得知单位曾经发生轻生案,涉及旧业主的胞弟轻生。新业主不满旧业主没有透露相关资讯,提告要求偿还部份交易款项。法官经审理后认同新业主看法,裁定旧业主归还157.5万新台币(约40万港元)。

曾男得知新屋是凶宅,认为旧业主有所隐瞒,导致他心理出现恐惧,房屋价值可能受损,于是索赔。(AI生成图片)

旧业主隐瞒胞弟屋内轻生

台媒于今年10月报道,2023年10月,曾姓男子透过房屋中介购买竹北市1处2层楼高的透天厝,售价1,050万新台币(约268万港元)。单位完成过户和装修后,曾男却从邻居口中得知新屋竟是凶宅,旧业主胞弟轻生,倒卧在单位门口梯间血泊之中,但旧业主女儿在“现况说明书”上勾选“没有发生过凶宅、自杀等等非自然身故致死”,才令他误买凶宅。曾男认为旧业主有所隐瞒,导致其心理出现恐惧,而且房屋价值可能受损,要求对方退还部份交易款项,总数157.5万新台币(约40万港元)。

妻女主张并非凶宅

案件在新竹地方法院进行审理,张姓旧业主因健康状况不佳而受到监护宣告,由妻女代理出面。女儿辩称,只是受到父亲委任协助签约,不知道自杀事件,加上死者“是素有嫌隙的亲戚”,倒卧位置属于公共区域,并非屋内空间,妻子则称“愿意原价购回,以示诚意”,却指曾男已经完成装修,并出租使用,不应再主张折价。

法官裁定张姓旧业主归还157.5万新台币(约40万港元)。(AI生成图片)

法官认定死况和“屋内死亡”相若

法官查看现场照片及地政资料等证据,确认死者当时倒卧单位2楼平台,属于通往屋外的主要楼梯位置,面积约14.6平方米,住户每日必经路线,无法绕路。法官表示,现场并非独立公共空间,和“屋内死亡”相若,的确令到买方认为属于凶宅,自然会感到恐惧与不安。

新业主获赔157.5万新台币

根据不动产估价师鉴定报告,单位正常市价大约1,033万新台币(263万港元左右),但因凶宅因素,导致价格暴跌至大约795万新台币(203万港元左右),相差238万新台币(约60万港元)。法官认为,曾男只是索取157.5万新台币(约40万港元),属于合理范围,判处张姓旧业主应该支付该笔金额给曾男,案件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