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色人夫多次嫖妓!妻子指控逼玩“交换夫妻”怒告 他这样辩解
现代人工作压力大,但并非出轨嫖妓理由。台湾高雄1名人妻指控,其丈夫婚后多次嫖妓、在交友程式假装单身,和多名女性保持暧昧关系,甚至强迫妻子参加“交换夫妻”活动,索偿50万新台币(约12.7万港元)。人夫尝试辩解,包括工作压力大,所以才和异性聊天,但法官经审理后,认为除了强迫参加“交换夫妻”活动证据不足之外,其他情节属实,判处人夫赔偿10万新台币(约2.5万港元)和利息。
双方同样再婚
台媒于10月报,案件在桥头地方法院审理,涉事人妻和李姓早餐店男老板2016年10月11日结婚,他们同样再婚,人妻本身育有1子,丈夫则育有1子1女。
被指出轨嫖妓 要求参与“交换夫妻”
人妻一直以为家庭生活美满,到了2024年初,人妻收到丈夫女儿通知,指李男约2024年起多次嫖妓,而且假装自己是单身,透过交友程式和多名女性互传暧昧讯息,内容提及约炮,李男甚至被指加入特殊性癖好社团,要求妻子参与“交换夫妻”活动,并经常带异性回家过夜。人妻指控相关行为超越一般社交范围,严重侵害其配偶权,索偿50万新台币(约12.7万港元)精神慰抚金。
人夫辩解︰工作压力大
李男辩称,在网上聊天只是因为工作压力大,加上自己没有朋友,并非刻意找寻异性,聊天对象不限于女生,带同异性上门只是出租看屋。李男声称,过往和妻子吵架后,已经停止和异性聊天。至于被指嫖妓,他没有直接否认,只说部份行为发生在5年前。
法官判处男被告赔偿10万新台币
法官根据LINE截图及社交媒体帐号资料,发现李男婚后曾经嫖妓,对话内容明显涉及性交易,包括女生三围资料、照片和收费细节,李男在网上以单身名义和多名女子保持暧昧关系。至于原告指控被告要求她参加“交换夫妻”活动及带同异性回家过夜,法官认为证据不足,未予信纳。法官考虑到各项因素,认为原告索偿金额过高,判处被告赔偿10万新台币(约2.5万港元),自2024年5月14日起至清偿日止同比息5%计算利息,案件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