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DNA揭女儿非亲生!男子向前妻索赔女儿扶养费 1原因遭法庭驳回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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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帽唔怕戴,最紧要除得快!”台南1名有轻度智能障碍的男子和印尼籍女子结婚,婚后育有3名子女,惟离婚后进行DNA测试,惊悉次女并非其亲生骨肉,于是向前妻提告,索取慰抚金和次女扶养费,总共84万新台币(约21万港元)。前妻一直否认外遇,不明白DNA检测为何会显示父女没有血缘关系。

法官认定女方出轨产女,但男方结婚期间近乎没有工作,每月领取3,772新台币(约963港元)补助金,根本无法扶养次女,女方反而是家中经济来源,故判处女方仅赔偿10万新台币(约2.5万港元)。

柯男惊悉次女并非自己亲生骨肉,但苏女否认外遇产女。(AI生成图片)

DNA测试显示和次女没有血缘关系

台媒于10月报道,案件在台南地方法院进行审理,柯姓男子在庭上表示,和印尼籍苏姓女子2010年11月结婚,先后诞下3名子女,至2024年初离婚,3名子女由2人共同扶养。柯男怀疑前妻不忠,于是带同次女进行DNA检测,证实并非其亲生骨肉,认为前妻侵害其配偶权,索偿20万新台币(约5万港元),次女出生后由他和前妻共同扶养,则索回64万新台币(约16万港元)扶养费用。

女方否认外遇

苏女一直否认外遇生女,声称婚姻期间绝对没有做出对不起丈夫的事情,不知道鉴定报告为何会显示他们没有血缘关系,只能尊重专业。苏女强调,柯男有智能障碍,所以无法工作或只能从事短期工,收入近乎零,无法扶养子女,相反她努力工作赚钱,养活丈夫一家六口,是家中唯一经济来源。

法官裁定女方需赔偿10万新台币。(AI生成图片)

法官裁定赔偿10万新台币

法官根据亲子鉴定报告,认定苏女和柯男婚姻期间有外遇,和其他男子产下次女,柯男在家协助务农,每月仅领3,772新台币(约963港元)补助金,苏女则领有基本工资,所以要向柯男支付10万新台币(约2.5万港元)。同时法官认同苏女所言,柯男连自己的生活开销都无法支付,难以扶养次女,因此驳回柯男索取扶养费用的请求。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