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郁格斗教练示爱失败!强拉女学员到旅馆性侵 完事后多次恐吓

撰文: 田中贵
出版:更新:

台湾发生教练性侵女学员案件。新北1名患有躁郁症的格斗教练爱慕女学员,惟示爱;被拒,随即强拉对方到旅馆,继而动手性侵得逞,事后更情绪继续失控,扬言“恨不得杀了你”、“拉你去撞捷运”等话语,受害人大惊下报警求助。

法官裁定被告1项“强制性交”罪成,判处2年有期徒刑;另外2项“恐吓危害安全”罪名成立,各判2个月有期徒刑,但可易科罚金。

格斗教练强行将女学员拉进旅馆房间内性侵得逞。(AI生成图片)

强行拉人入房性侵

台媒于今年11月报道,案件在新北地院进行审理,被告担任格斗教练,负责向学员教授格斗技巧,其间爱上女学员小美(化名),于是对她展开追求,惟最终未能抱得美人归。教练心有不甘,于2023年2月某个深夜约见小美,并称“有要事须在隐私处所相谈”,甚至不理会对方的反对,在捷运站附近强行将她拉进旅馆房间内性侵得逞。

事后多次恐吓

犯案后事隔约10天,教练情绪继续失控,前往受害人住所,恫吓“我恨不得杀了你”、“要拉你一起去跳楼”、“拉你去撞捷运”等话语,甚至数次传送讯息恐吓,要胁“你这辈子别想离开我”、“我会扭断你的脖子”,令到受害人忍无可忍报警求助。

法官裁定1项“强制性交”罪成,判处2年有期徒刑,2项“恐吓危害安全”罪名成立,各判2个月有期徒刑,但可易科罚金。(AI生成图片)

法官拒绝给予缓刑

被告事后承认罪行,声称和受害人达成和解,而且需要照顾父亲,所以请求缓刑,但法官指出,女方曾经明确表达不愿给予被告缓刑机会,足见其心理创伤没有因金钱赔偿而获抚平,加上被告接受调查时一度否认罪行,法官认为应执行刑罚,才有教化和警惕作用,因此不会给予缓刑。

强制性交罪成入狱2年

法官考虑到被告患有注意力不足症及躁郁症,裁定1项“强制性交”罪成,判处2年有期徒刑,2项“恐吓危害安全”罪名成立,各判2个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罚金,以1,000新台币(约250港元)折算1天,全案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