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13岁国中女生开房 家长通宵寻女揭发 淫男领身心障碍证仍入狱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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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入世未深,随时遭人占便宜。台中1名成年男子在网上游戏认识1名13岁国中女网友,明知对方尚未成年,却相约她约到汽车旅馆性交。少女的父母因女儿彻夜未归,于是通宵寻人,最终发现女儿与男子在夹公仔机店内,男子兽行因而被揭发,少女父母怒提告。

案件经过一审和二审,即使男被告强调领有身心障碍证明,以及因家中状况不许可作出金钱上赔偿,但皆被判罪成,入狱3年4个月。

虽然少女同意和蔡男性交,但由于事件涉及未成年人士,所以蔡男仍挨告。(AI生成图片)

成年男子相约13岁女网友开房

台媒于今年11月报道,涉案蔡姓男子2024年3月透过网上游戏“WEPLAY”认识年仅13岁女网友,双方经过多次联络后,蔡男得知少女就读国中,而且未满16岁,仍然大起色心,同年6月12日凌晨邀请少女到台中1间汽车旅馆性交,随后前往夹公仔机店夹公仔。

双方同意性交 男方仍挨告

少女父母发现女儿整晚失联,于是外出寻人,直到翌日清晨才在住所附近的夹公仔机店发现蔡男和女儿。少女被带到医院验伤,同时承认同意和蔡男发生关系,即使蔡男事后写下悔过书,向少女和其家属道歉,但少女父母大怒报警提告。

案件经过一审和二审,即使蔡男强调领有身心障碍证明,以及因家中状况不许可作出金钱上赔偿,但皆被判罪成,入狱3年4个月。(AI生成图片)

一审罪成囚3年4个月

案件进行一审期间,法官考虑到蔡男领有身心障碍证明,但其行为严重侵害未成年受害人身心,裁定“对于未满14岁女子为性交”罪名成立,判囚3年4个月,蔡男不服上诉至高等法院。

二审维持原判

二审期间,蔡男主张,虽然和未成年人士发生关系的确违法,但除了性行为之外,双方一起聊天、用餐玩和夹公仔,自己满足少女陪伴需求,手段平和,他亦提出30万新台币(约7.5万港元),希望和少女家属达成和解,但祖母遭人骗走34万多新台币(约8.6万港元),所以才无法支付赔偿金。法官却认为,少女家属未获得蔡男任何赔偿,所以双方未能达成和解,案情没有值得同情之处,所以维持原判,案件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