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轻生宿舍沦凶宅!楼价暴跌35% 业主索偿这3人要赔609万台币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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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一旦有人非正常死亡而沦为凶宅,身价很可能大幅贬值!台弯1间保安公司经二房东承租铁皮屋用作员工宿舍,惟1名男职员却在宿舍内轻生不治,业主得知事件,找来当地建筑师公会鉴定,指铁皮屋沦为凶宅而降价大约35%,于是向死者父母和保安公司负责人追讨损失,法官裁定3人需合共赔偿609万8,400新台币(约155万港元)。

周男在涉事铁皮屋1间套房内轻生不治。(网上影片截图)

员工宿舍内男保安轻生不治

台媒于今年11月报道,保安公司在2018年以法人名义租下嘉义县大林镇1间铁皮屋,分成多房当作员工宿舍,每间套房月租4,000新台币(约1,000港元),其中1名年约40岁的周姓男员工在外负债累累,经常有债主到台中总公司生事,公司将周男调到大埔美工业区,但他仍可在员工宿舍待命备勤。事发于2021年11月,周男在房内轻生身亡。

铁皮屋凶宅市价暴跌35%

王姓业主咨询当地建筑师公会鉴定,认为铁皮屋沦为“中凶”等级的凶宅,正常交易价格理应是每坪18万新台币(约4.5万港元),价值高达1,742万4000新台币(约444万港元),目前市价大减大约35%,即损失609万8,400新台币(约155万港元),而且要支付修复费用等,业主因而向死者父母和保安公司负责人追讨损失。

保安公司负责人认为业主同有过失

龙姓负责人辩称,没有和王姓屋主有租赁关系,周男当时下班轻生,不在执行职务期间,加上王男的铁皮屋明明只是店舖仓库用途,任何人不得居住,违反《建筑法》和《消防法》,王男同有过失。

王姓业主被判可获609万8,400新台币(约155万港元)赔偿。(AI生成图片)

死者父母主张索偿抵销赔款

周男父母亦称,王男将店舖仓库违法隔间成套房出租,不符合消防和建筑法规,相信和儿子死亡有因果关系,反而向王男索取150万新台币(约38.3万港元)抚慰金,但可以跟王男的索偿抵销。

法官判处3人赔偿609万8,400新台币

法官经审理后认为,安公司经龙姓负责人同意承租铁皮屋作为员工宿舍,周男则受雇于该间公司,承租人对出租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一般人会忌惮居住使用或无意购买凶宅,的确令到王男有损失,加上周男父母没有放弃继承儿子的遗产和债务,周男轻生和仓库隔间没有因果关系,所以判处3人赔偿609万8,400新台币(约155万港元),但保全公司无须负责,案件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