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女同学拍摄裸照和影片!18岁男iPhone藏罪证 挨告下场曝光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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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入世未深,随时被人诱骗。马来西亚1名现年18岁青年被指2年前诱导女同学拍摄裸照和影片,相关照片和影片,其后在同学之间疯传。罪行曝光后,青年挨告受审,他在庭上认罪,被判罚款3,500令吉(约6,400港元)或入狱6个月。
被告诱导女同学拍摄裸照和相关影片,继而要求她透过WhatsApp传送。(示意图/gettyimages)
诱导女同学拍裸照拍片
当地媒体于今年12月报道,现年18岁男被告慕哈末巴德鲁阿敏(译音),来自关丹绒隆坡;据了解,案发于2023年5月,被告诱导女同学拍摄裸照和相关影片,继而要求她透过WhatsApp传送,之后一传十、十传百,其他同学都收到相关影像。
被告iPhone 藏涉案裸照和影片
同年10月21日中午,被告的iPhone手机被发现藏有案中裸照和影片,警方遂展开调查,被告被控干犯《刑事法典》第292(a)条文“拥有猥亵物品”,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不超过3年或罚款,抑或两者兼施。
受害人依言拍摄性影像,讵料裸照和影片一传十、十传百,其他同学都收到。(示意图/gettyimages)
罚款3,500令吉或入狱6个月
被告于2025年12月3日在关丹第二推事庭认罪,求情指目前在快递公司从事兼职工作,月入大约1,000令吉(1,800港元左右),需要协助父母供养2名弟妹,要求轻判。推事接受检察官建议,判处被告罚款3,500令吉(约6,400港元)或入狱6个月。
(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