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重逢变出轨!奸夫不满被分手索40万台币 威胁曝性爱照下场惨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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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若有一方不满,对方随时变成恐怖情人。台南市1名任职教师的人妻重遇国中男同学,双方发展出婚外情,她提出分手后,男同学心生不满,威胁要将2人的性爱照片给予对方丈夫观看,要胁人妻拿出40万新台币(约10万港元)分手费,即使人妻报警求助,男同学仍然持续骚扰对方。最后事件闹上法庭,法官裁定“恐吓取财”罪成和2次干犯《跟踪骚扰防制法》,分别判处10个月和6个月有期徒刑,但可易科罚金。

赖男透过简讯和语音,向前女友索取40万新台币(约10万港元)分手费,否则就向其丈夫提供2人的性爱照片。(示意图/gettyimages)

男女同学重逢后出轨

台媒于今年12月报道,案件在台南地院进行审理,涉案赖姓男子和该名女教师曾是国中同学,到了2017年,2人在校庆重逢,赖男告知自己本身和妻子照顾女儿,但双方已离婚,赖男和女教师愈谈愈投契,昔日同窗随即陷入爱河,女教师不理会自己已为人妻,与赖男出轨。

不满分手 威胁索40万新台币分手费

到了2024年3月,赖男不满女教师提出分手,透过简讯和语音,向对方索取40万新台币(约10万港元)分手费,否则就向其丈夫提供2人的性爱照片,甚至威胁轻生,准备让她万劫不复,女教师闻言大惊,唯有向丈夫坦白事件,继而报警求助。

无视警方警告持续骚扰

新营分局获报后曾经寄信警告赖男,要求他不得再以电话或互联网骚扰女教师,但赖男无视警告,继续骚扰前女友,而且理由千奇百怪,包括赖男女儿的数学问题、自己感到不适、服药后想聊天,严重影响到受害人生活和授课,于是报案提告。

受害人闻言大惊,唯有向丈夫坦白,继而报案。(示意图/gettyimages)

男被告辩称原告早年借钱未还

赖男辩称,原告曾经投资失利,看上赖男家境及卖地得益,所以才和他交往以便索钱,后来自己患病转任停车场收费员,原告觉得无利可图,因此决定分手,该40万新台币(戕10万港元)其实是对方向他借钱欠下的债务。

分别判处10个月和6个月有期徒刑

法官查看相关资料,发现双方的确有2笔汇款,相信是代垫租金和租屋签约金,加上赖男接受笔录时没有提及“债务”,认定其口供不可信。法官认为,赖男藉婚外情掌握原告把柄,以自残和性爱照片等威胁对方,就算收到书面警告后,仍然持续骚扰,令到原告和其丈夫饱受恐惧,裁定“恐吓取财”罪成和2次干犯《跟踪骚扰防制法》,分别判处10个月和6个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