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女童炫耀糖果!1句“碰到鸡鸡”揭遭性侵 性前科教练下场曝光
儿童年少占知,或会遭人侵犯而不自知。台湾苗栗县1名有性罪行前科的幼稚园直排轮教练,缓刑期间再次犯案,在校内如厕时,哄骗1名5岁女童闭上眼睛,继而用下体触碰女童嘴唇,事后给予糖果“封口”,要求她切勿向其他人透露。女童母亲前来接放学,女童向2名胞姊炫耀从教练手上拿到糖果,更爆出1句“碰到教练鸡鸡”,母亲闻言大惊报案。
案件经过一审,女童作供时形容“有闻到不好闻的味道”,供词获法官接纳,男被告被判“强制猥亵”罪成,入狱4年,被告不服上诉,却遭驳回。
女童开眼直击遭猥亵过程
台媒于今年12月报道,案发于2024年1月,吴姓男被告被派驻到苗栗1间幼稚园担任直排轮教练,逢周三下午都会前往学校。吴男傍晚在校内小便,刚好1名5岁女童进入厕所,吴男涉嫌哄骗女童闭眼,女童感觉被异物碰到,因而张开双眼,看到吴男脱裤,并用下体触碰其嘴唇。随后有另1名女童进入厕所,吴男立即穿回裤子洗手,取出1颗糖果给受害女童,要求她切勿透露刚才的事。
受害女童惊爆1句“碰到教练的鸡鸡”
下课后,女童母亲开车先后接载受害女童和其2名胞姊,受害女童上车后向胞姊炫耀拿到糖果,直言“这是教练给的,有看到、碰到教练的鸡鸡”,母亲闻讯大惊报警求助。
男被告否认犯案
案件在苗栗地院进行一审,吴男否认犯案,辩称是女童甫进厕所,就主动索取糖果,他担心其他学生会妒忌,所以才叮嘱女童切勿向其他人透露,自己没有猥亵对方。
案件一审 被告囚4年
但法官认为,受害女童年纪尚幼,没有性知识,但描述仔细,形容“有闻到不好闻的味道”,事后出现发噩恶梦等反应,相信她亲身经历过,加上闭路电视拍到吴男在厕所内待了2分24秒,和女童在厕所独处甚至长达36秒,长过正常男性小便时间,裁定吴男“强制猥亵”罪名成立,判囚4年。
法官二审维持原判
男被告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认为,被告案发前已有2次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合意性交纪录,缓刑期间再次犯案,加上被告没有向受害人道歉和赔偿,毫无悔意,驳回其上诉,案件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