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包养真猥亵!便利店员装阔︰月给10万台币 硬上射后失联终挨告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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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发生女生遭猥亵案。高雄1名超商(港称便利店)店员在网上包养平台结识1名女生,向她吹嘘自己财力雄厚,承诺每月支付8万至10万新台币(约2万至2.5万港元)包养费,成功约到对方到汽车旅馆“讲价”。岂料色男刚进房即色心大起,不理会女生拒绝,强行猥亵得逞,其间更有射精,其后神隐失去联络。受害人不甘受辱报警提告,男子遭拘捕后受审,法官裁定“强制猥亵”罪成,判处男被告入狱6个月,但可易科罚金18万新台币(约3万港元)。
受害人遭装有钱的超商店员猥亵,事后报警。(示意图/shutterstock)
声称每月提供8万至10万新台币包养费
台媒于今年12月报道,涉案王姓男子透过互联网交友平台认识受害人,双方改用微信联络,王男大吹牛皮,声称每月可以提供高额包养费,介乎8万至10万新台币(约2万至2.5万港元),要求见面期间再谈细节。受害人信以为真,约定2024年7月4日下午在高雄左营区1间汽车旅馆会面。
强制猥亵直到射精才肯收手
2人当日入房后,王男要求受害人先替他按摩,随即亲吻、摸胸和触碰私密处,甚至企图用手指插入受害人的肛门,即使受害人明确反抗,但王男仗住体型和力气,强制猥亵受害人,直到射精才肯收手。事后受害人多次联络王男,发现对方音讯全无,怀疑自己遭到骗色,因而报警求助。
王男受审时承认罪行。(示意图/shutterstock)
被捕男月薪大约4万新台币
警方经调查后锁定王男身份,王男承认犯案,供称自己高职毕业,在超商担任店员,月薪大约4万新台币(1万港元左右),目前与父母同住,需要扶养双亲,所谓“月给10万新台币包养费”全是唬烂,岂料受害人竟然相信。
判囚6个月 可易科罚金18万新台币
案件在桥头地院进行审理,法官考虑到王男犯罪动机和手段,以及对受害人造成的伤害,认定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行,加上未能达成和解或赔偿,法官判处男被告6个月有期徒刑,但可易科罚金18万新台币(约3万港元),案件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