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回5000台币!渣男强掳前女友上山 痛殴兼威胁少年同党性侵她
分手变狠,随时伤害前度!台湾苗栗1名男子和泰籍女友分手后,曾经主动给予5,000新台币(约1,200港元)修车费,3个月后却反悔,频繁传出讯息骚扰,甚至对外抹黑前女友欠钱不还。男子其后更相约泰女见面讨债,却伙同1名未成年少年掳人上车,继而载到偏僻山区,持铁棍和高尔夫球杆殴打泰女,男子更威胁少年将前女友性侵,并且拍摄过程。
男子其后被捕受审,法官裁定“加重剥夺行动自由”及“加重强制性交”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9年10个月。
分手给钱3个月后反悔
台媒于2025年12月报道,受害泰籍女子曾经为涉案黄姓男子的父亲工作,她和黄男曾经交往大约5个月,分手时黄男主动向她给予5,000新台币(约1,200港元)修车费,但3个月后改变主意,长期传送讯息要求对方“还钱”,黄男更对外声称前女友拒绝“还债”。
威胁少年性侵前女友
同年4月20日晚上,黄男以“债务”为由相约前女友,却伙同1名未成年少年到停车场,强拉对方上车,收走前女友手机后,用束带捆绑其手脚,继而驾车前往卓兰镇偏僻山区。黄男持铁棍殴打前女友,打到铁棍弯曲后,转换高尔夫球杆继续施袭,造成受害人全身多处地方受伤,黄男见到她无力反抗,竟威胁少年,要少年当场性侵前女友,自己站在旁边强行压制前女友双手,同时拍摄过程。
辩称自愿性交遭打脸
兽行曝光后,案件在苗栗地方法院进行审理,虽然黄男辩称,原告自愿性交,但受害人指出,讨论“债务清偿”期间,黄男当时称,如果少年性侵她,黄男就会扣除2,500新台币(约630港元),一旦由黄男性侵,只会扣除500新台币(约120港元),事后更在车上播放相关影像给她观看。案中少年更交代案情细节,指出当时遭黄男威胁“如果不去,我就打你”,所以他才被迫犯案,证实受害人所言非虚。
被告入狱9年10个月
法官认定黄男主导整宗案件,认为黄男身为成年人,却利用少年共同犯罪,手段极端残暴,令到受害人身心受创。法官考虑到黄男没有前科,却否认犯案,至今未能取得受害人谅解,而且没有进行任何补偿,犯后态度显然不佳,法官裁定“加重剥夺行动自由”及“加重强制性交”罪名成立,判处被告应执行有期徒刑9年10个月,案件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