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前同事辩称不知是人夫!工读女败在1张fb照片 法庭终极裁决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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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总有借口合理化自己介入其他人婚姻。台湾新北1名人妻惊悉,丈夫和其前同事发生婚外情,提告小三索偿80万新台币(约20万港元)。小三同事辩称交往时不知道对方已婚,甚至声称受男方威胁才保持联络,但法官经审理后,发现男方facebook封面照一栏长期张贴全家合照,认定女被告明知故犯,判处赔偿30万新台币(约7.5万港元)精神慰抚金。双方均不服上诉,法官维持原判,全案定谳。

人妻惊悉丈夫和其前同事发生婚外情,最终离婚收场。(示意图/shutterstock)

人妻揭丈夫出轨旧同事 索偿80万新台币

台媒于2025年12月报道,人妻和丈夫2007年结婚,育有1名儿子,2024年1月协议离婚。女方指控,前夫婚姻期间和前同事有不正当关系,他们自2022年5月起交往,多次发生性行为,直到2023年6月才分手,严重侵害其配偶权,于是提告小三,索偿80万新台币(约20万港元)。

女被告辩称不知已婚

女被告在庭上声称,交往初期并不知道男方是有妇之夫,男方facebook封面照一栏可以设定隐藏,令到自己看不到。她甚至声称得知真相后,却受到男方“言词威胁”,才没有立即断绝往来,但之后没有再发生关系。

女方提告小三,索偿80万新台币(约20万港元)。(示意图/shutterstock)

判处被告赔偿30万新台币 双方均不服上诉

法官拒绝接纳被告口供,考虑到双方学历、收入与经济状况,包括原告硕士毕业,任职教职,月薪大约7至8万新台币(约1.75万至2万港元),被告则是高中毕业的工读生,每月收入约3万新台币(7,500港元左右),原告索偿金额明显过高,判处被告赔偿30万新台币(约7.5万港元)。

双方同样不服,各自提出上诉。高等法院合议庭经审理后,发现被告在原审时,其诉讼代理人确定被告一早知悉男方已婚,却仍然和他交往和发生关系,这项“自认”在法律上具有强大效力,不得任意撤销。

小三辩称不知道男方已婚,却遭法官打脸,判处赔偿30万新台币(约7.5万港元)。(示意图/shutterstock)

法官认定被告一早知道人夫身份

更关键的地方是根据原告证据,显示其前夫的facebook封面照一栏,从2014年10月起就是1张一家三口的甜蜜合照,直到2024年1月离婚后才更换,前夫从来没有隐藏到家庭合照,被告大约2022年年5月至6月期间成为男方facebook好友,法官认为被告当时绝对留意到这张合照,根本一早知道男方是人夫身份。

不过,法官认为30万新台币(约7.5万港元)精神慰抚金金额合理,所以驳回双方上诉,全案定谳。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