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娘与厨师主管出轨!奸夫女儿录音拍片搜证呈堂 餐饮老板崩溃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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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出轨已经令人气愤,对象是自己下属,恐怕被背叛者倍感生气。台湾桃园1名经营餐饮业的人夫惊悉妻子和厨师主管发生婚外情,大怒提告奸夫索偿120万新台币(约60万港元)。案中最关键的证据竟然来自男被告的女儿,她供称父亲带同陌生女性回家,不但录下女子喊“不要会痛”、“我要尿尿”等露骨内容,甚至拍下该名女子离开画面。由于证据确凿,法官判处男被告赔偿60万新台币(约15万港元)。

妻子和厨师主管偷腥,经常到男方家中发生关系。(示意图/shutterstock)

育有3名孩子仍出轨

台媒于2025年12月报道,原告和妻子结婚多年,育有3名孩子,原告自行开业,经营餐饮业,每月收入大约20万新台币(5万港元左右),惟妻子竟与厨师主管偷腥,经常到男方家中发生关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最终离婚。原告主张自己焦虑失眠,愤而向厨师索偿120万新台币(约60万港元)。

出轨妻娇喊︰我要尿尿

案件在桃园地院进行审理,男被告辩称与老板娘只是普通关系,但其亲生女儿出庭作证指出,2024年7月29日,父亲带同原告前妻回家,她在楼下听到楼上房间传出男女交欢呻吟声,女方娇喊“不要会痛”、“我要尿尿”,女儿立即录音,更趁原告前妻离开时录影搜证,而且传送出去,整段不伦关系才曝光。

奸夫女儿在楼下听到楼上房间传出男女交欢呻吟声,女方娇喊“不要会痛”、“我要尿尿”,女儿立即录音,更趁原告前妻离开时录影搜证。(示意图/shutterstock)

判处男被告赔偿60万新台币

法官查看影片画面,确认片中女子就是原告前妻,录音明显是进行性行为时发出的呻吟声,法官认为被告侵害原告婚姻,判处男被告赔偿60万新台币(约15万港元)精神慰抚金,自2025年8月21日起计算利息,案件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