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妻病倒卧床!丈夫掀棉被硬上 她崩溃怒告:做爱情动作片行为
伴侣拒绝交欢,另一半理应尊重,何况双方已经分居,行为已属犯法。台湾新竹1名男子正和妻子分居,为了取回孩子衣物而前往妻子住所,当见到对方身体不适躺在床上休息之际,竟趁人之危指侵性侵得逞。
受害人事后报警怒告,指控丈夫当时掀开棉被,“用手进行一些类似爱情动作片的行为”,又乱摸其臀部和胸部,指侵后强脱其内裤进行性交。被告否认指控,声称双方的确有拉扯,但感觉好像夫妻之间性爱前戏。法官经审理后,裁定“强制性交”罪成,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
分居妻子不适卧床 遭指侵性侵
台媒于今年1月报道,涉案男子任职厨师,和妻子育有子女,其后分居。案发于2025年3月,男子傍晚前往妻子位于新竹东区的住所,打算取走孩子的换洗衣物,当时妻子头晕和四肢无力,躺在房间床上休息。
男子入房后见到有机可乘,先隔衣抚摸妻子腰部腿位置,随后掀开棉被,触碰对方胸部和下体。受害人立即当场拒绝,用手脚试图反抗,但丈夫毫不理会,向她指侵,继而进一步强行性交,受害人翌日报警验伤。
受害人指控丈夫︰用手进行一些类似爱情动作片行为
案件在新竹地方法院进行审理,受害人表示,双方当时拉扯,自己要求被告停手,但对方“用手进行一些类似那种爱情动作片看到的行为”,同时抚摸其身体,她试图反抗期间误伤左手,多根手指出现肿胀,最终丈夫指侵性侵得逞。
被告否认性侵妻子
被告否认违反妻子意愿,辩称他们仍是夫妻,过去的确曾有肢体拉扯等行为,却认为这是双方熟悉行为,当时他们拉扯,但感觉好像夫妻之间性爱前戏,其间妻子以舌吻回应,而且将他环抱,所以并非强制性侵。辩护律师亦称,原告案发后允许被告离开,双方之后仍有联系,相关行为不符合一般性侵案件特征。
法官裁定罪成 判囚3年2个月
法官指出,虽然双方是夫妻,但性自主权属于基本人权,绝不因婚姻而消失,根据双方案发前后通讯纪录,他们因外遇和扶养费等话题而发生激烈争执,可见案发时双方关系并非和谐。
此外,受害人在通讯中曾经多次质问被告案发当刻行为是否属于硬来,态度坚定,法官认为,被告在原告明确制止下,仍然强行和对方发生性行为,违反其意愿,考虑到被告过往有刑事前科,目前仍在缓刑阶段,裁定“强制性交”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