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姊妹遭猥亵!阿伯诱入公厕摸私处给封口费 挨告即称不举遭打脸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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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发生连环猥亵儿童案。彰化1名老翁被指在自己住所和公厕4次非礼邻居小姊妹,事后各自给予1,000新台币(约250港元)作为“封口费”,受害女童向家人展示纸币,案件才曝光。男被告否认犯案,不但辩称女童住所遭到偷钱,所以家属才会诬陷他,而且形容自己“不举”,甚至声称受害女童自行脱去衣物,“她们就自己喜欢这样,我也没办法”,但法官拒绝接纳其说法,裁定“对于未满14岁之女子为猥亵行为”罪成,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老翁猥亵完2名女童后,各自给予1,000新台币(约250港元),叮嘱她们切勿告知给其他人。(示意图/shutterstock)

展示猥亵手势 引诱2名女童入厕所下手

台媒于今年1月报道,涉案阿伯在家中开神坛维生,和2名受害姊妹是邻居关系。2024年一个晚上在屋外以“左手比圈、右手食指插入”的猥亵手势引诱她们,将她们带到1个公共厕所,并在厕所内要求她们脱去衣物,老翁用手和下体触碰女童私密处。

各自给予1,000新台币“封口费”

2名女童的胞妹见状跟随,见到胞姊迟迟没有出来,于是在厕所外大声呼叫,老翁随即匆忙各自给予1,000新台币(约250港元),叮嘱她们切勿告知给其他人,事后女童取出钞票,被家人发现追问后,事件因而曝光。

老翁挨告庭上狡辩

案件在彰化地方法院进行审理,涉案老翁一直否认涉案,辩称女童家中有钱失窃,对方怀疑他偷钱,所以挟怨报复诬告,被告反指自己亦遭女童偷钱,声称不知道女童年龄,她们自行脱去衣物,“她们就自己喜欢这样,我也没办法”,他更称自己年事已高,有勃起能障碍,请求进行精神和性功能鉴定。

老翁声称自己有勃起障碍,但法官拒绝接纳。(示意图/shutterstock)

CCTV拍到3人入厕所过程

法官查看现场闭路电视,见到老翁带同2名女童进入厕所,加上被告提供的身心障碍证明,只是证实有听觉障碍,不论其生殖器官能否勃起,其行为已经构成猥亵,而且被告对答清晰,没有必要进行性功能和精神鉴定。

男被告入狱2年6个月

法官认为,被告从来没有就“被偷钱”一事报案或通知邻居,相信只是事后卸责之词,考虑到被告虽然没有前科,但利用邻居关系下手,罪行严重,加上被告没有悔意,裁定“对未满14岁女童实施猥亵行为”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于被告在其住所猥亵行为,法官认为罪证不足,所以判处无罪。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