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交友App识12岁女童!交谈数天见面性交 男子挨告4原因获判无罪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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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表成熟,不代表实际上已成年!台中1名男子在交友程式认识1名12岁女童,双方交谈数天后见面性交。男子事后挨告,在庭喊冤指出女童一直自称“21岁”,而且外型早熟,根本不知道对方年仅12岁。

法官查看女童多个交友程式帐号和双方对话纪录,发现女童果然伪装成21岁,加上事后和男被告互动内容正常,完全没有责备意思,医院报告结果亦指出女童没有新伤,精神状态稳定,法官认定被告没有诱奸意图,判处无罪。

男被告透过交友程式认识1名女子,她自称“21岁”,男被告信以为真,其后和对方发生性关系。(AI生成图片)

女童自称21岁 外型成熟

台媒于今年2月报道,26岁熊姓男子于2023年9月透过交友程式认识1名女子,对方自称“21岁、天秤座”,熊男信以为真,互动数天日后,熊男同月10日凌晨3时许凌晨驾驶电单车和女子会合,见到她外型成熟,外表和其他21岁女子相若,其后熊男带她到住处性交。惟该名女网友原来只有12岁,她回家时遭父亲“巡房”撞见,起初谎称前往买饮料,直到被母亲追问,才承认和熊男见面,又声称自己有反抗,但熊男仍然强行继续性交,甚至威胁称殴打其家人。

被告否认性侵罪行

父母闻讯后相信女儿,立即报警求助,案件在台中地院进行审理,熊男被控“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性交”罪名,他强调女生在程式资料和讯息中皆自称“21岁”,加上外型早熟,所以他不知道对方年仅12岁。

法官裁定被告无罪。(AI生成图片)

双方事后对话正常 医院报告结果显示女生无新伤

法官检查女童多个交友程式帐号和双方对话纪录,发现女生果然伪装成21岁,而且他们事后被另一个交友程式配对,女方俏皮询问“你什么时候进去(坐牢)?”,而且传送语音讯息,带住笑意表示“X!你又不喜欢我,你跟我打X干嘛”,并向熊男透露有叫父亲放弃提告,甚至说了数次“好好笑”。另外,医院诊断书显示女生没有新伤,精神状态稳定。

法官判被告无罪

法官认为,今次案件除了女方的单一指控之外,没有其他证据支持“男方明知其未成年”或“强迫发生关系”,女生事后的戏谑语气更加严重动摇其可信性,裁定被告无罪,案件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