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习Miss两度诱惑14岁男学生回家肉搏 私下赔钱获家属原谅免坐监
撰文: 引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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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南投县一名正在就读研究所的蔡姓女硕士生,前往某基金会担任课后辅导教师期间,明知男学生小华(化名)尚未满14岁,竟跨越师生界线,两度将男童带回私人租屋处发生性关系。
全案经南投地院审理,法官考量蔡女事后坦承犯行并与家属达成和解,依对未满14岁男子为性交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全案仍可上诉。
示意图(Unsplash@Sinitta Leunen)
回顾这起案件,尚未满14岁的少年小华,在2024年7月至8月暑假期间,每天下课后均会前往该基金会参加辅导课程。而担任辅导老师的蔡姓女子,在明确知悉小华真实年纪与未成年身份的情况下,仍于同年9月至10月间某日,以及10月19日晚间8时许,利用师生间的信任关系,将涉世未深的小华带回自己的租屋处,进而发生两次性行为。整起事件曝光后,家属愤而报警,蔡女也因此遭移送法办。
案件进入南投地院审理阶段,法官针对案情细节进行调查,确认双方发生关系时虽未违反男方意愿,但因小华未满14岁,依法仍构成法定重罪。不过,合议庭审酌蔡女当时年纪尚轻、目前仍为硕士肄业的在学身份,且犯后始终坦承犯行,并积极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与赔偿。
法官认定蔡女因一时失虑犯下重罪,且已深具悔意,依刑法第59条情堪悯恕予以减刑。最终依两个“对于未满14岁之男子为性交罪”,各判处有期徒刑1年8月,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并宣告缓刑5年以启自新。此外,法院也命其须接受2场次的法治教育,并严禁对被害人小华再有任何不法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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