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警方破传销案:24岁男子拒顺从遭折磨致死 主犯判无期徒刑
四年前,云南曲靖市一名24岁男子姚某某因遭传销组织折磨致死,引发社会震惊。案发后,曲靖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运用反传销信息系统与大数据研判,辗转多省抓获58名主要嫌疑人。周四(28日),麒麟警方公布案件侦破详情,揭露该传销组织以虚假产品销售为名,7年间实施90起犯罪活动。2022年9月,曲靖中院一审认定该组织为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梁某、陈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2021年5月28日凌晨,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接到报警,24岁广西陆川籍男子姚某某死亡。经调查,姚某某于2021年5月初被传销组织以旅游等理由诱骗至曲靖市麒麟区,随后被非法拘禁于出租房内。传销成员通过讲课、聊天及体罚等方式逼迫姚某某加入组织,因其不配合,遭禁食、殴打及折磨,最终不幸身亡。
案发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迅速成立“5·28”专案组,抽调刑侦、经侦、技侦、网安等部门精干力量,依托“麒麟区反传销信息系统”与大数据分析技术,全面梳理涉案人员信息。专案组历时两个多月,辗转广西、广东、福建及云南等地,行程十余万公里,成功抓获5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查,该传销组织以销售“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产品为幌子,实际无任何产品,通过五级架构(A级高级经理、B级业务经理、C级业务主任、D级业务代表、E级业务员)在麒麟区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组织以“家”为单位设犯罪窝点,由C级“家长”负责管理,D级“管家”协助日常事务。
传销成员以谈恋爱、介绍工作或旅游为借口,诱骗被害人至窝点,随后扣押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通过陪同起居、讲课、监听通话等方式限制人身自由。对不配合的被害人,则采取威胁、殴打等暴力手段,强迫其缴纳2800元“购买产品”费用,甚至通过恐吓直接骗取财物。
据警方介绍,该传销组织自2015年起盘踞曲靖,7年间共实施90起犯罪,包括19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70起非法拘禁案及1起故意伤害案。2021年9月30日,麒麟分局完成侦查,将案件移送麒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因案情重大,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提级管辖,并于2022年4月29日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2年9月30日,曲靖中院一审判决,认定该组织为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梁某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5万元;首要分子陈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亦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被告人李某某、刘某某等人被判处二十年至一年五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2023年7月2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