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滥用职权 山东省政协原常委王建祥被捕
山东省政协原常委王建祥(正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王建祥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王建祥1959年11月出生,山东青岛人,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2月参加工作,省业余大学文化程度,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王建祥曾任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青岛市委建设工委委员,青岛市建委副主任、党组成员,青岛市市北区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2015年11月,王建祥任青岛市委常委、青岛市西海岸经济新区工委书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书记。2020年1月,王建祥被选举为山东省政协常委,后卸任。
2025年3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王建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9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王建祥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王建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和消费卡,长期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组织原则缺失,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贪欲膨胀,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土地使用权获取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违规决策,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王建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建祥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