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平武采集全县男性DNA 称完善数据库 清华学者批无法律依据

撰文: 郑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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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陆媒报道,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近日开展全县男性血样采集工作,引发居民对采集性质及个人信息安全的疑虑。平武县公安局回应称,此举是为完善国家DNA数据库,但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质疑其合法性,指现行法律仅允许对犯罪嫌疑人采集生物信息。

据《问政四川》消息,平武县龙安镇双安村居民近日反映,当地每个家庭男性成员被要求参加血样采集,居民询问此举“属于无差别强制性采集,还是基于自愿原则”,并担忧个人信息泄露风险。该居民还指出,当地三年前已进行过类似采集。

有网民在“问政四川”发文质疑,四川绵阳平武县采集男性DNA样本是否有强制性法律文件。

对此,四川平武县警方于10月28日通过官方平台回应称,此次血样采集工作覆盖全县所有男性公民,是为“进一步完善国家DNA数据库,有效服务预防犯罪、打击违法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局方强调,此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依法组织开展。

对于居民担忧,平武县公安局表示,在实施过程中会向被采集人详细说明采集目的、法律依据及信息保密规定,“若确有特殊情况或强烈顾虑,可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或村委会干部沟通,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局方承诺所有血样信息和对应个人信息均实行严格保密管理,“确保信息数据的绝对安全,不会被泄露或用于非警务用途”。

针对三年前已采集过的疑问,公安局解释称“此次采集是因数据库信息缺失或样本失真,需要进行再次核对采集”。

不过北京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对此事提出法律质疑。10月31日,她在微博发文指出,出了内蒙古的锡林浩特,又来了四川平武,“地方公安机关集中采集居住地所有男性的DNA,哪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是针对犯罪嫌疑人与刑事被告人的,莫不成是把居住地全体男性都当作犯罪嫌疑人与刑事被告人了么?”

她指出,“我很奇怪,如此明显且过分的违法行为,为什么没多少人出来反对?很多男性自己难道不应该出面反对一下吗?不反对的话,下一次就轮到你自己被采集DNA了,觉得这也没关系吗?”

清华大学教授劳东燕在微博发文质疑该做法的合法性。

劳东燕提到的“内蒙锡林浩特采集”是指,在今年9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公安局曾对外发布通告,称自9月5日起集中采集辖区内男性居民血样,录入本地DNA数据库。锡林浩特市公安局楚古兰派出所工作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开展这项活动是出于Y库建设的需要,并坚持居民自愿原则,“我们不强制性采集”。

据了解,Y库全称为“Y库家系工匠系统”,利用染色体中的父系遗传基因进行侦查。报道称,该系统在近年侦破的“甘肃白银连环杀人案”、“南京医科大学女生被害案”等一批重大案件中发挥关键作用。

随着DNA数据库建设在全国多地推进,如何在公共安全与个人隐私之间取得平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网民们纷纷提出质疑“是否有法律依据”,以及要求官方具体解释采集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哪一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