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首部“两岸标准共通条例”正式落地福建 明年起施行
内地首部以促进两岸标准共通为目的的地方性法规正式诞生。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11月27日表决通过《福建省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被官方形容为“小三通”迈向“新四通”的重要法治基础。
据《福建日报》报道,该草案已于今年9月24日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李智表示,“条例为‘小三通’迈向‘新四通’打下坚实基础,是两岸标准共通从实践探索到法治保障的关键跨越”。全国台企联常务副会长吴家莹则认为,两岸标准共通有助于“化歧义为共识,消除隐性壁垒,是件大好事”。
官方所称的“新四通”为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在2019年提出,包括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与行业标准共通。过去两岸在行业标准、名词术语、职业认证等领域存在不少差异。
新通过的“条例”确立了“台湾地区先进标准在本省采用、本省先进标准在台湾地区采用、空白领域标准共通研制采用”的机制,并强调台胞与台企在参与标准制定时享有同等待遇。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积极开展两岸标准共通试点”,完善两岸标准共通服务平台,并推动“实施效果良好的共通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福建自2021年即率先建立两岸标准共通工作机制。今年2月,市场监总局与福建省召开“共同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记者会时透露,内地已累计订定两岸共通标准 285 项,目前共通标准已达 300 余项,涵盖电子信息技术、农产品、服务业、新能源等领域,并建立“两岸标准共通服务平台”,吸纳 40 名台湾专家加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福建日报》报道称,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文生当时指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两岸标准共通,目标包括在2025年前建成完整的两岸标准共通资讯与服务平台、福建省WTO/TBT通报咨询平台与两岸标准孵化和创新基地;2027年前则建成两岸标准共通展示馆、两岸碳计量公共服务平台与两岸标准实施验证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