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航MH370|北京法院宣判:涉8宗案8名乘客 马航就每案赔偿290万
撰文: 郑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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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马航MH370航班部份失联乘客家属索赔案一审宣判。本次宣判涉8宗案件及8名乘客,朝阳法院判令马航就每案赔偿乘客家属共计逾290万人民币(下同)。
2016年起,75名失联乘客家属陆续提起诉讼,要求马来西亚航空公司(以下简称马航)、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航国际)等被告赔偿损失、建立搜救基金等,共形成78宗案件。
MH370机上大部分是中国籍乘客。图为2015年8月7日,马航在北京举行第五次家属见面会,数十名MH370家属聚集在办公楼前,表现得情绪激动。(中新社)
朝阳法院经审理查明,马来西亚当地时间2014年3月8日凌晨1时22分,由马航承运的航班号为MH370的波音民用客机飞行途中失联。2015年1月19日,马来西亚政府发布声明,正式宣布MH370航班失事,并推定机上所有239名乘客和机组人员已遇难。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朝阳法院主持多轮调解,47宗案件的乘客家属经与被告协商一致,已达成和解后撤诉。
此次宣判的案件共8宗,涉及8名乘客,均已依据法定程序宣告死亡。法院依据《蒙特利尔公约》以及中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判令马航、马航国际就每案赔偿乘客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其他损失和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290余万元。
其余23宗案件,乘客家属尚未申请宣告乘客死亡或尚未完成宣告程序,仍在审理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