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弟在湛江惨遭刺死 姐姐追凶27年 凶手由不起诉终判死缓

撰文: 盛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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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陆媒《澎湃新闻》《九派新闻》等报道,1992年,李海玉9岁的弟弟在广东湛江遭刺死,李海玉追凶27年,在2020年协助警方拘捕凶手易庚华,而易庚华由最初的不起诉到今日(12月23日)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海玉在当年弟弟遇害地呼喊弟弟的名字。(微博图片)
李海玉剃发前照片。(微博图片)

男子和同乡发生矛盾 刺死其9岁仔

1992年,湖南籍男子易某华因工资纠纷和同乡李某祥发生矛盾,随后在广东湛江雷州市迈车坎村小学把李某祥的9岁儿子李某平带走,李某平从此下落不明。1993年,李某平的遗体在村庄附近的甘蔗林被发现。

受害者的姐姐李海玉1997年初中辍学,开始了27年的追凶之路。她一人走遍多省,最终在老家蹲守到疑犯易庚华。为确认其身份并收集证据,李海玉与易庚华网聊3年多,最终在2020年协助警方拘捕易庚华。2021年2月,广东湛江市检察院对潜逃27年的嫌疑人易某华作出不起诉决定。

某华落网时照片。(大河报)
李海玉。(九派新闻)

因不服湛江市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李海玉向广东省检察院提出申诉。广东省检察院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易某华杀害李某平的犯罪事实,遂撤销湛江市检察院此前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并将此案移送湛江市检察院依法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父亲嘱托将犯人绳之以法 姐姐追凶27年

2024年11月,此案一审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李海玉的委托律师王文广表示,庭审时,易某华声称自己没有故意杀人,而是过水沟时,刀不小心划到了被害人李某平,此事是意外。易某华声称,案发后之所以一直潜逃,没有投案,是因为当时年轻,很害怕。易某华不认罪,没有道歉,态度比较嚣张。易某华的这些说法遭到公诉人反驳,并出示了相关证据,建议法院判处易某华死刑。

李海玉与易庚华网聊3年多收集证据。(九派新闻)
李海玉与易庚华网聊3年多收集证据。(九派新闻)

李海玉表示,2014年,她的父亲李某祥去世,临终前留下字条,嘱托“一定要把犯人(指易某华)绳之以法”。虽距离案发已近30年,家属会尽力为弟弟李某平讨一个公道,希望法院判处易某华死刑。李海玉曾说:“弟弟是我唯一的弟弟,我一定要给弟弟讨回公道,给他报仇,还要带回去入土为安。”

凶手被判死缓

2025年12月23日,该案件一审宣判,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易庚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12月22日上午,被告人易庚华与被害人李某平(殁年9岁)的父亲李某祥因工资纠纷发生争执。当天下午,易庚华到李某平就读的小学,将李某平从学校带离至雷州市北和镇某甘蔗园内,持刀捅刺致其死亡后潜逃。后易庚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涉嫌杀害李海玉弟弟的易男。(微博图片)
李海玉。(大皖新闻)

法院认为,被告人易庚华持刀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和罪行严重,应当依法予以严惩。鉴于公诉机关未能提供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等证据,量刑证据存在瑕疵。综合考量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被告人易庚华判处死刑,可不必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