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生遭继母关厕所17天虐死 生父再审加刑至十三年半
撰文: 孙圣然
出版:更新:
福建莆田12岁女生惨遭生父和继母虐待致死,案件周二(12月23日)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并公开宣判,女生生父刘江犯故意伤害罪,改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维持其所犯虐待罪原判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刘某琪生母。(封面新闻)
刘某琪生母手捧女儿遗像。(大象新闻)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原审被告刘江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虐待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在刘江和同案被告许金花(女生继母)的共同故意伤害犯罪中,许金花为主实施犯罪,直接导致被害人刘某琪死亡,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刘江参与并纵容许金花实施犯罪,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依照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刘江不履行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并与许金花共同伤害致未成年亲生女儿死亡,违背社会公德、践踏人伦底线,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予严惩。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但量刑畸轻,再审依法予以改判。据此,福建高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此前报道,案件一审法院查明,2023年12月,福建省莆田市华亭镇兴沙村,12岁的女童刘某琪被继母许金花关在厕所17天,其间遭受持续虐待,最终不幸离世。除了刘某琪外,许金花还长期虐待另外2名收买来的子女,刘某琪的生父刘江放任并帮助了许金花对刘某琪等3名孩子的虐待行为。
刘某琪幼时照片。(大象新闻)
琪琪幼时照片。(大象新闻)
刘某琪生父和继母。(影片截图)
2025年4月,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虐待罪判处许金花死刑,以犯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判处刘江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2025年11月11日,福建省高院对莆田12岁女孩被虐死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对继母许金花的死刑判决。而对于被害女孩的生父刘江,福建高院认为,原判对其所犯故意伤害罪量刑畸轻,该院将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